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提档升级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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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

  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和健康上海的必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努力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问题,高质量全面按时完成“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80条、市民益智健身苑点600个、市民多功能运动场80片”的年度目标任务,推动项目建设提档升级,提高市民满意度,确保“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由市体育局承担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80条、新建改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600个以及新建改建市民多功能运动场80片。

  当前,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够平衡,种类和功能不够丰富,已经成为制约本市全民健身工作发展的短板。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就是要建设更多贴近市民身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让更多市民享受就近、就便的优质体育公共服务。

  该项目由市体育局、各区政府负责,市绿化市容局配合。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实施主体:各区体育局

  指导单位: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

  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在国家标准应用与实施的前提下,注重配置器材的功能提档升级,注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提升和智慧化管理手段的运用。

  二、建设原则

  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贯彻落实《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健身体育设施设置导则(试行)》《上海市居民住宅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以满足市民就近就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更亲民、更便民、更普及”及因地制宜、建管并举、提档升级的原则,结合居民住宅区、公园、绿地等场地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体育设施服务功能,充分考虑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和特点,科学合理选址、建设,支持打造智慧体育设施,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升级。

  三、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全面动员,制定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确定选址;第二季度,对照建设标准,分类指导推进,踏勘立项、开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50%;第三季度,继续推进建设,9月底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第四季度,加大宣传,全面开放。

  四、建设与管理标准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参照《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应用场所安全要求》(GB/T34284-2017)、《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GB/T34290-2017)、《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GB/T34289-2017)、《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34419-2017)等国家标准,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体育健身设施设置导则》的具体要求,对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制定《2021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附件1)、《2021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附件2)、《2021年上海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导则》(附件3)和《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标识标牌设置导则》(附件4),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和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的选址、建设、器材安装、维护与保养,以及标识标牌等内容进行规范。

  五、申报方式

  (一)任务指标

  按照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总体需求和建设指标,各区承担的建设任务如下:

序号

区域

市民健身步道

市民益智

健身苑点

市民多功能

运动场

1

浦东

15

260

10

2

黄浦

2

15

2

3

静安

3

20

2

4

徐汇

3

15

2

5

长宁

3

15

3

6

普陀

4

20

5

7

虹口

4

20

4

8

杨浦

2

45

3

9

宝山

3

40

6

10

闵行

2

30

6

11

嘉定

7

25

2

12

金山

8

30

7

13

松江

10

30

4

14

青浦

5

30

5

15

奉贤

17

40

11

16

崇明

7

30

10


合计

95

665

82

  (二)各区体育局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镇,在摸底调查、确认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点位申报。由各区体育局负责填写《2021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5)、《2021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6)、《2021年上海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加盖区体育局公章,于3月5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体育部门要站在“十四五”全民健身事业开好局、起好步的高度,更加积极主动落实实事项目建设责任,做好整体统筹、项目推进、协调指导和宣传推广等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镇做好情况摸底、点位申报、指导推进、实施建设、组织验收等工作,推进项目落地,见到明显成效。

  (二)注重提档升级

  全面提升实事项目功能和品质,打造“十四五”上海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新样板。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对于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张贴工程示意图和效果图等方式,让市民知晓建设的目标和进度。提供精细化服务,支持建设全人群、智慧型健身场地,扩大受益人群,更好满足市民的力量练习、有氧锻炼、休闲娱乐、亲子社交等多样化需求。围绕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面临的困难,提升场地设施“智慧助老”服务水平。

  (三)落实经费保障

  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总体安排,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及早安排、优先保障、全面落实,提高资金支出和使用效率。项目经费由各区体育部门向各区财政部门申请,可以从2021年市财政对区文化体育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及区财政经费中支出。各区政府、街镇要保障相关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费。

  (四)加强过程监管

  坚持“早安排、早启动、早推进、早建成”的原则,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把握时间进度,设定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合理做好每月、每季度的工作安排。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将会同市场馆设施管理中心做好整体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加强实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施工、器材安装的过程管理、进度检查、指导督促等工作。

  (五)执行规范标准

  实事项目达到政府招投标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在招标评标中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实事项目选用的健身器材、设施及标识标牌配置、地面铺装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选用的室外健身器材需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确保器材质量。对原有健身苑点、运动场进行改造的,应在器材设施停止使用前5天,告知居民。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器材设施,各区要制定计划进行更新,确保器材安全使用。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区体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市体育部门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信息统计、核实,评估。所有项目应当于9月底前建成,10月中旬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外开放。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

  2.2021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

  3.2021年上海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导则

  4.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标识标牌设置导则

  5.2021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6.2021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7.2021年上海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8.2021年市民健身步道验收表

  9.2021年市民益智健身苑点验收表

  10.2021年市民多功能运动场验收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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