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本市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完成了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包括“表1:基金会”“表2:社会团体”“表3: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使用。
附件:
1.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表1:基金会
2.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表2:社会团体
3.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表3: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使用说明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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