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2006年6月21日) 200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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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方网:发言人你好,我是东方网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请你回答,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有关方面将如何严格把关,加强证照的管理?第二个,我们都知道上海是一个移民城市,有很多人是租房居住的,其中有一些出租房屋有经营性活动,请问对居民出租房屋应该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焦扬:关于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方面将如何严格把关加强证照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市各有关部门将严格实施证照管理,把好行业准入关。一是将棋牌室等纳入文化娱乐行业管理范畴,实行《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二是将足浴店、棋牌室等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范畴,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三是将规划、房地等有关部门依法核准闲置厂房、居民住宅等改变用途的证明,作为证照核发部门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四是工商部门严格执行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相一致,实行“一店、一证、一照”,店招必须与证照核准的名称相符合等规定。五是证照核发部门统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加强各证照之间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疏漏。

  关于对居民出租房屋应该如何加强规范管理的问题。出租房屋也是我们日常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现象,本市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一是实行房屋出租人与经营者签订治安责任协议的制度,由房屋出租人履行监督租赁者合法经营的义务。对发生违法经营的,房屋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由房地部门规范居民住宅、工厂厂房、农民住房的租赁行为,会同工商部门制定和推行房屋租赁格式合同。三是加大施行居住证制度和房屋租赁制度工作力度,建立房屋租赁属地化综合管理机制。这就是对于居民出租房屋依法管理的要点。

  2、第一财经日报: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要整治车辆非法客运和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对象可能只是相对的一个人,但是一个人背后可能是一个家庭,三四口人,这样算起来大概有20万人,加上背后的家庭对应下来可能就有一百万人,上海市总共有一千九百万人,我们为了保证其中一千八百万人更加平安、安全,就限制另外一百万人,这样是否会降低这一百万人的生活水平?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第二个是关于地下空间。你刚才提到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文献的专门立法是属于空白,上海制定这一《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说你参考了什么模式没有?或者说其他的经验?谢谢。
  
  焦扬:记者真是提了两个非常好的问题。记者反应很快,很快把几个数字迅速相加,并且做了一个预测模型,他说为了一千八百万人口的生活,会不会影响到另外一百万人的生活和家庭的保障,这也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刚才我介绍当中记者可能注意到了,我们在出台每一个规定的时候都强调了“分类处理”。分类处理就是尽量地压缩打击面,并要给予更多从事非法经营的人以生活的出路。因为刚才记者问到两个领域,一个是非法营运,一个是无证无照经营,可能记者都会比较关心,我也就分两个方面向各位记者做一个大概的介绍。

  先讲无证无照。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我们特别强调的是分类处理。一方面对于有条件办证办照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在加强教育帮助以后要引导其合法经营,使其变为有证有照的合法经营者。对于不符合办照办证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就要取缔。在这方面,我刚才发布时提到了一个叫做“作坊式食品加工园区”,这是上海正在探索的一个有效路径。这也是要给予这些人一定的生存空间,将不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的转变为具备条件的。现在市里要求各区县和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无证无照食品加工户,使其纳入区县政府规划建设的食品加工园区。实施“作坊式园区、合作性经营、阶段性标准、集中性监管”,有统一的监管,统一的服务。建立规范性的食品生产加工园区,也就是要落实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在试点中已经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比如松江区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阶段性措施,按照我们刚才说的“作坊式园区、合作性经营、阶段性标准、集中性监管”的模式,规划建设集中经营区,由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实行集中监管,实现由“无证无照”向“有证有照”,“分散经营”向“集中经营”的转变。

  对于不具备转化为有证有照条件,并且又没有办法取得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这样一类已经是很小的一部分了,就要依法管理、予以取缔。那么记者可能会问,他不能再从事非法经营了,生活怎么办呢?所以刚才我还介绍了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于失业下岗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以前我也发布过很多这方面有关的规定,我今天不再重复了。市政府在制定某一方面政策的时候特别注意与其他各类政策的互相衔接。市政府有一个制度性安排,对于本市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加强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争取重返劳动就业岗位,对于实在就业有困难的,大家都知道,市政府还有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就是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作为托底保障,帮助家庭特别困难、难以就业的人员就业。

  关于车辆非法营运,刚才记者也快速算了一笔帐,有多少人、多少家庭。我们知道非法营运有一些是外来人员,还有一些是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他因为没有其他的能力就搞一些这样的非法营运,还有一些刚才我们说到的所谓“三车”,残疾车、摩托(助动)车、人力三轮车等等。对于这些车为什么要取缔,大家应该都明白。当时我们“三车”整治的时候已经介绍过了。有一些从事车辆非法客运的残疾人,他自己的生命安全尚不足以有能力来保障,他还要载客,他如何来保障另外一个乘客的生命安全?城市公共管理要对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负责。

  残疾车是专用于下肢残疾人代步的工具,它绝不能用于以营运为目的的载客或者载物。目前全市残疾人专用车辆大约有9300辆,也就是近一万辆。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市残联对每一辆残疾车每年补贴425元。对于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安排,市政府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根据《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规定,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这还不包括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对于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优惠政策措施还有许多,比如对于从事正规个体经营的残疾人,除按中央和市里有关文件规定,由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办理有关手续、减免税费和落实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外,还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失业、无业残疾人5000元,协保残疾人2500元。对于申请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的残疾人业主,可给予一次性开办费5000元的补贴。还有一些相关规定,因时间关系我就不详细介绍了。如果记者有兴趣,要进一步的了解的话,我们发言人小组会后可以提供给您。

  由于你前一个问题比较大了,所以下一个问题我就简要的作一个介绍。市政府推出《上海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上海政府的目标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法制政府就是依法行政,这个没有必要怀疑。《上海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等制定本规定。规定的适用范围也很明确,适用于本市国有土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但因管线铺设、桩基工程等情形利用地下空间的除外。所以应该讲有比较扎实的法律依据。

  3、香港大公报:我有两个问题都是关于地下空间开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府现在提到了一个重点开发的领域,那么我想配套的措施或者说政策是不是可能有强制性、优惠性的?比如说强制性的是不是理解市中心我多少层楼必须要有多大的地下空间,有没有这种比例?还有对于地下空间在容积率计算或者说以后的一些各种费用方面是不是会有一些优惠?谢谢。
  
  焦扬: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大家很关心,有没有强制的、优惠的政策,实际上有很多的问题都不是说一刀切,不管什么政策或措施都不会一刀切。比如说地下空间开发有公益的有非公益的,有经营型的有非经营型的,所以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都不会是一刀切的。刚才记者问有没有强制性比例?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强行比例,刚才我说过对于地下空间开发,我们还要为今后的开发和后续开发利用留下较大的余地和空间,我们要给子孙后代留下空间。

  我记得我们曾经在以前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过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在这里,我想把地下空间开发的五个原则再给大家做一个介绍。地下空间是城市自然资源,也是城市发展的潜在资源,上海土地特别稀缺,而且人口比较集中,因此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有序开发、合理利用、逐步向综合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这里面我们掌握了五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长期活动安排于地面、将短期活动置于地下。

  二是要坚持综合开发,对地下各项设施进行系统整合、统筹考虑。

  三是要坚持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原则,使城市的地上、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互为补充。

  四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重点要和城市公共活动中心、轨道交通枢纽相结合,注重解决交通问题,严格控制人流集中、安全隐患大的项目。

  五是要坚持“平战结合”,努力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总的来说就是要以人为本、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建设。

  今天我介绍的主要是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因为地下建筑物也有转让行为,如果不把这些行为的边界界定清楚,无法进行进一步的交易转化,就会影响地下空间的开发积极性,也会引发很多的纠纷,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就是要对此作一些严格的界定,以便规范管理。

  4、新闻午报: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第一个是关于本市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范围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7月1号青藏铁路即将要通车,其中有一列是从上海开往拉萨的,之前有媒体报道称7月1日从上海开往拉萨的火车推迟了首发日期,而按照提前十天售票的规定,今天是售票的第一天,但据记者了解今天也没有售票,想请发言人证实一下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如果推迟的话几号开始售票?
  
  焦扬:铁路运营不属于地方政府管理,因此第二个问题在此无法给您确切答复,如果需要,会后发言人小组可以协助你了解一下。

  对于无证无照的整治范围,跟第一财经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有一定的关系,就是哪一些是属于整治范围,这也是个很好的问题。整治范围有六方面的规定,但是可能有一些属于法言法语了。一是无需取得许可证但应当领取营业执照而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应当在取得许可证后领取营业执照而在取得许可证后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是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许可证而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四是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许可证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五是应当在取得许可证后领取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许可证、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六是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已经办理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注销手续、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按照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处理。

  5、新闻晨报: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个与今天的发布内容相关,是关于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问题,这些非法营运车辆有很多在郊区公交枢纽站活动,如果取缔以后是不是有相关配套措施来方便老百姓出行?第二个问题是,昨天和今天上海的气温都比较高,我想问一下进入高温以后市民的用水能否保障?第三个是问题是,今天有部分媒体报道了由于一项工程建设有一百多颗树木被砍,我想问一下对于此事上海有关部门的态度如何?
  
  焦扬:我还是先回答一下跟我发布内容有关的,记者提了一个非常好、很实在的问题,就是有些非法运营的车辆是在交通枢纽或者说重要的交通干道活动,为什么呢?是因为老百姓有这样的出行方便需要。我们在整治的同时怎么保证和满足老百姓的需求?这里上海的原则是标本兼治,三管齐下。“三管”就是“堵、补、疏”。“堵”就是依法管理,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整治宣传,不做则已,做就要做出成效,所以在“堵”这方面要扩大对车辆非法客运的有效查处面,尤其是加大城郊的车辆非法客运整治力度。那么对于“补”,就是要改善和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要加强运营组织和服务。在这方面有这样三块措施,都跟老百姓出行有关,我稍微详细的展开一下。

  一是着重解决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接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车站,方便市民换乘。目前全市89个轨道交通车站已有85个实现了至少有一条公交线路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接轨的目标;余下4个车站将采取其他措施着重解决新村小区居民出行。

  二是加大公交线网调整。全市入住5000人以上新村小区只要条件具备就开通公交线路。确保世博和重大市政建设动迁的公交配套。全市加大公交线网调整,重点发展郊区公交,通过增辟区域公交线路、延伸区域公交头末班车等措施,努力填补公交服务空白和盲点。年内计划城郊各区县分别新增3一4条公交线路;结合新增公交线路和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增加区域性公交车辆300辆。

  三是根据需要增加区域性市郊出租车。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打压非法营运车辆的滋生空间。

  至于“疏”,就是要加强政策调研。把规范管理和引导疏解有机结合起来。整治疏解郊区非法营运车辆;从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区域实际、有利改善市民出行的营运车辆车型和票价制度,研究发展区域性“乡村巴士”等营运方式。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高温季度怎么保证市民用水?近期我也注意到,媒体对于市民用水安全的报道比较多。我也借这个机会做一个介绍。根据市有关部门预测,今年夏季最高用水量可能会突破一千万立方米的大关,创历史新高。本市水务等部门已做了布署,将采取六大措施来确保全市人民安全用水、平安度夏。

  一是未雨绸缪做好准备。各供水企业在高峰供水前已做好了有关泵站、机电、净水设备大检修工作和净水构筑物、水库的清洗、消毒工作,对安全供水上存在的隐患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二是如期完成工程措施,包括输水管线和取水泵站的安装、水厂的新扩建,以缓解局部区域、部分时段可能出现的的供水矛盾。

  三是加强管理保证水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加大投入,开展水质的检测和监测工作,提高水厂处理工艺、设备运营的管理水平,建立原水、制水、输配等供水全过程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确保供水水质。

  四是优化调度确保安全,完善《高峰供水应急预案》和《高峰供水馈水预案》,确保全市供水一张网运行,优化调度、服务供应。

  五是做好服务提升水平。高峰期间计划断水工程将采用夜断水、少断水、不断水施工工艺。凡33℃以上的高温天气禁止计划性工程断水,做好对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六是完善预案应对不测。针对台风、汛期、取水口的污染、配电系统跳电等突发事故,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对各类报修坚持做到随报随修,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确保上海市民夏季高峰用水无忧。

  还有一个是关于工程建设毁绿的事件。我们注意到媒体的有关报道。我们发言人小组也及时和市绿化管理局取得了联系,有关这起事件的具体情况我在这里就不多介绍了。对于近年来所罕见的这样的一个情节比较严重、数量很大的毁绿事件,市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建设单位未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对树木进行了砍伐,严重违反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市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在这里,我要提醒各相关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事。按照《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建设确需对树木进行砍伐的,必须提前向绿化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专业人员到实地查看后,才能确定是否给予批准。未经审批的违法砍伐行为将依法受到惩处。目前,有部分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对于绿化环保法律法规这方面的意识淡薄。上海的新闻媒体在这起事件上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

  6、时代报:我只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一下高温天已经开始,在安全生产方面,市政府有没有什么相关的部署和计划?
  
  焦扬:大家确实很关心高温,安全生产我们是四季常抓,年中无休,不管是高温还是非高温。但是高温季节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因为高温容易使人疲劳、乏力,因此对于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工作,市里有明确的规定。韩正市长在前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今年高温天气来得早,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各自分工,部署、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为了确保市民安全度夏、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本市各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地制定、细化防暑降温的各项工作。比如建筑工地,要有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35℃以上应暂停户外施工作业。各行各业都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且充分注意防暑降温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进行安排,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城市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7、香港东方日报:我问一个香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周正毅刑满释放已经快一个月了,他还在被香港廉政署通缉,那么上海市政府是否会将其移交给香港廉政署?或者说是否会协助香港廉政署?如何协助?
  
  焦扬:2006年5月26日,本市监狱部门已依法对周按期释放。对于记者提到的引渡、移交,我没有听说,也更谈不上如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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