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2006年11月16日) 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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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本朝日放送上海分局》:我们的记者说过您在这样的专题性质新闻发布会上不会回答与新闻发布内容无关的问题,但是记者还是想问一个日本媒体非常关注的问题。在嘉定有很多的日资企业,他们都说有些日资企业建厂才一年多,最近他们收到了当地政府下达的关于让他们迁址的通知,当时吸引他们过来的时候,当地政府给了非常优惠的政策,现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希望你在这里可以做一些解释?包括以后政府会有什么样的解决措施?
  
  焦扬:我们确实是一个专题发布会。专题发布会的含义记者已讲得很清楚,不需要我再来重复了。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记者可以进一步向当地政府进行了解,取得明确的回复。我只想说记者应该非常明确并且相信这一点,上海市的各级政府必将会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投资者在上海的合法权益。好,欢迎记者继续提问。
  
  2、《日本广播学会》:我是NHK在上海记者站的记者,还是刚才嘉定区动迁的问题,因为我对于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刚才您说可以让当地政府来协调这件事,但是我从日本领事馆方面听说,日本领事馆在本周一已经向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这方面问题的书面材料。请问您是否知道上海市政府对这一问题有什么回应?程序上面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呢?
  
  焦扬:刚才我已经强调过,上海市各级政府一定会认真对待事关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但是由于本次发布会是专题新闻发布会,所以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了解的话,会后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协助。相信上海市政府和各级政府一定会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3、《新闻午报》:我提两个跟农民工有关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农民工在上海就业的话,是否可以享受和上海市民同等的就业待遇?上海是如何为农民工的就业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第二个问题是上海是如何推进建设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
  
  焦扬:农民工就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上海各有关方面积极为农民工在沪就业提供便利服务,农民工在上海就业享受与上海本地市民同等待遇。
  
  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本市已探索设立了来沪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来沪农民工均能享受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合同签订、政策咨询、综合保险缴费、就业信息查询等一系列免费服务。农民工与本地市民一样,都可以取得作为就业凭证的《劳动手册》,就业以后都依照规定规范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在基本劳动标准的执行上,本市较早实行了与本地市民一视同仁的政策。无论是最低工资水平、劳动工作时间,还是基本劳动条件,来沪农民工都与本地市民一样,实行统一标准。这是对于刚才记者说的就业服务。
  
  本市在闵行区建立了全市第一个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效果较好,受到了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欢迎。目前松江、嘉定区的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也已建成,正式对农民工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其他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县也在积极筹建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的建立,对规范劳动力市场、打击黑中介,维护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已经开始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另外关于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就业保障制度,这个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上海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推进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来沪农民工流动性大、年龄轻、大多从事体力劳动的特点,按照既有保障又不阻碍流动的要求,本市专门设计了相关综合保险制度。
  
  这项制度从2002年开始实行,重点解决来沪农民工最急需的工伤、医疗保险问题,同时为他们提供未来的养老补贴。其中,工伤保险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与本地市民基本相同。此外还发放日常医药费补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养老补贴以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按年度发给凭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在任何居住地就近全额支取。
  
  这项保险制度的缴费主体是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个人不缴费。目前参保的来沪农民工已超过了260万人,其中已有2.5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1.6万人享受了住院医疗待遇,195万人领取了1年以上的养老补贴凭证。4:《文汇报》:我想问一下约定服务,约定服务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是不是约定服务的服务机构就是户口所在地的医院?是怎么样的流程?
  
  马强:是这样的,整个关于门急诊诊察费减免的有关文件规定,近期将比较快的就下达。因为我们这次提出的优惠减免门急诊诊察费在整体政策上涉及到有关区县政府在经费上的支撑。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上海市市民他都要去选择一个社区,说我在你这里享受优惠,这样就可以使区里面知道,我一共有多少人群需要享受这样的一种优惠。基本上操作原则是,你选择了这个区以后,在这个区里面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给你敞开大门,都可以去进行就诊。如果说由于我的居住地变更,或者说工作地变更,这样可以按照变更的情况到你意愿当中所去的一个社区,去调整你的选择,这样就可以使整个优惠的措施和整个社会的就医达到既有序,就可以惠及每一个百姓。
  
  5、《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请问马强副局长,我想知道在目前社区卫生服务这一项市财政需要每年支出多少经费。《实施意见》之后预计要支付多少经费?市区两级财政要按照什么的比例来支付这个经费。目前在长宁和松江两个区推行了社区卫生试点之后,财政支出医保的费用是降低了还是升高了?具体的数字怎么样?还有上面全额预算管理和医保总额支付是怎么回事?还有一个问题请教焦扬主任,关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现在实施两年之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整个保费,交纳的费用全额一共有多少?还有在不久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的一个会议,通过了一个社保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这个文件迄今为止尚未对外公布,我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看到这个文件?谢谢。
  
  马强:我想先解答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对于整个实施减免政策实施以后,我们应该预测到整个上海社区两级财政都将承担比较重的责任,因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充分体现政府的主导责任。根据整个上海目前的门急诊总量大概可以有这么一个框架,有35%左右的市民就诊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目前的测算,在整个市民人群当中大概2700万到3000万门急诊应该说是在社区进行的。但是由于考虑到整个优惠政策实施以后,人群可能会随着这个优惠政策的出台而进行调整,所以对于最终实施以后,这个总量的变化将发生一个什么新的调整呢?应该说现在很难完全准确的评价说一定是多少万或者说多少万之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市区两级政府已经非常明确的将这样一种责任作为政府的责任,用市区两级财政一比一的比例予以分担。对于现在是已经参加城镇基本用工保险制度的人群,加以现在的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承担。所以这样使我们整个上海的市民在整个社区的服务过程中,能够得到真正的优惠和落实。
  
  第二个问题是长宁和松江两区进行综合改革以后的情况。那么长宁和松江的综合改革比较简单的来说,他们改革改什么呢?主要是转变他们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说要求通过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刚才要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收支两条线。就是说作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后在服务过程中医疗机构并不要去根据我服务多少,从病人那边收入了多少来解决这个机构的很多运行费用的保证。每一个医护人员在工作当中也不要去为了个人服务能够得到多少经济的总收入,然后从中得到多少个人的收入,这两个直接的经济关系切断。所以收入是全部上缴,你的支出按照预算应该支出的就支出,使我们整个医疗机构和个人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全心全意的工作。这两个机制转变以后,我们可以这么说,从整个面上,大家受到这样一种基本理念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为108.69元,比同期下降1.6%,比区县医院低52.15元,目前在长宁和松江门急诊均是费用更是低于平均值。有些检查类的项目下降达到24%左右。所以从综合改革的效果来看,降低费用的效果是明显的。我想刚才您提的关于几个主要问题。上海有一个特点,上海医保人群和流动的变动比较大,比如说其他的区占30%左右,而闵行区流动人口达到105万,超过本身的户籍人群,所以区市两级变动比较大,所以总体上是定了这么一个基本原则。根据上海服务的人群总量,应该说这个原则的总量支付框架还是比较清晰的。
  
  焦扬:关于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总额记者可以到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询。关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办法,二周以前就已在上海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记者可以查询。

  
  6、《日本每日新闻社》:最近,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一直在上海,还举行了一些政务活动。但是,我不知道党中央的领导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在一直在上海,他在上海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一直在上海呢?
  
  焦扬:您不觉得我回答这个问题是不合适的吗?对于中共中央有关领导的工作安排,由我在回答不太合适。抱歉。
  
  《日本每日新闻社》:除了上海以外,其他的地方可能没有机会提问,但是在上海是可以的,黄菊为什么一直在上海,请介绍一下?
  
  焦扬:我刚才说了,这个问题确实超过了我得到的授权范围。我不合适来回答。
  
  7、《香港文汇报》:我想提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前一阵子有外电报道,上海的迪斯尼项目已经搁浅了,我想询问一下这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何?第二个问题最近也有不少媒体报导说,周正毅再次入狱,但是上海市政府一直没有表态。我想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焦扬:我想,有的记者一直忽视了这是一个专题性质的新闻发布会。我在这里重申一下,今天记者可以围绕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记者有什么问题,在会后我们都可以协助了解,但是专题发布会的性质我还不想改变。
  
  8、《新闻晨报》: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比较关注的,想了解上海这方面的情况是怎么样,有无被拖欠情况?另外发言人刚刚介绍的时候提到了一个叫欠薪保障制度,能不能就这个制度详细的做一下解释。
  
  焦扬:这两个问题分两步回答。首先,到目前为止,上海已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已经全部解决。
  
  其次,如何做到全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呢?因为上海一直在积极探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我可以从两个方面介绍一下上海是如何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
  
  第一方面,在本市已有的小企业欠薪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欠薪保障金先行垫付、事后追偿的机制。今年6月起,上海又在全市建设工程中开始实施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有关部门还建立了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机制。以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行业为例。今年本市出台了《上海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这些文件都把规范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维护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重点环节。
  
  第二方面,上海还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全方位地为来沪农民工服务。
  
  为维护农民工的基本劳动权益,上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行"365天无休"式的服务,并设立电话热线接受举报,并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实施维权监察。近3年来,为约75万农民工追缴欠薪欠保金额近6亿元。为了节省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各区县还专门设立了一批为农民工免费服务的劳动纠纷调解机构,通过调解处理纠纷3万件,涉及农民工5万多人,帮助讨回欠薪欠保金额超过1亿元。
  
  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一是对农民工的"欠薪欠保"问题,要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二是要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全年全天候接受举报的制度,对经查实确需欠薪保障金先行垫付的,通过简化垫付流程,实现第一时间资金到位。对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行业重点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三是对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制约。四是对被劳动保障部门抄告,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良信息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监控,劳动保障部门在依法作出处理后,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可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这样通过层层的制度来保障农民工工资确实可以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9、《解放日报》:有一个小问题,就是前面一个发布内容里面提到,免除社区卫生服务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的优惠。我想问一下自付部分一般情况下是多少钱?
  
  马强:在我们的社区卫生服务现在看病一般是7块钱,由两部分组成,对于加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6块有医保基金支付,本人自付1块。在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就对社区卫生服务就诊的过程中将免除这7块钱。
  
  《解放日报》是不是实际上享受的优惠是1块钱。
  
  马强:不是的。你去看病有三段,一个是个人自付资金,这一部分免除。第二部分个人支付以后你要用现金。所以说总体上7块钱是实实在在的。
  
  10、《日本每日电视局支局》:虹桥机场附近的厂被强制拆迁以后,给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安定的因素,那么上海市政府有没有停止此类强制拆迁的计划?或者对农民工有没有一些补偿的措施?
  
  焦扬:对于农民工我们有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今天我发布的就是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这个文件已经下发,各个有关部门都会按照文件的规定来执行。至于说到个案是什么情况,我不了解您说的这一个案的具体情况。但是,我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会依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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