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2009年4月9日) 2009-04-10
1、香港NOW财经台:我是香港NOW财经台记者,我想问一下,国务院昨天公布上海可以做一个尝试,做人民币贸易结算,请问一下发言人在贸易结算方面是不是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还是会选择一些企业?什么类型企业做这个人民币贸易结算?还有上海有什么政策去配合国务院这个决定?香港也是想做离岸贸易结算,您觉得有什么看法?谢谢。
陈启伟: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中央通过相关的政策文件之后,地方可能还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出来以后,我们会及时对外公布。
2、上海日报:上海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关于高速公路管理一个问题。目前高速公路的经营过程中,非法手段扰乱的,有哪些表现?是乱收费还是其他现象?提到严重影响整个网络正常运营,能不能具体化一点?到什么程度可能会导致经营权被收回?
徐建群:从我们上海高速公路的发展来看,本市的高速公路在建设中采用了贷款、吸收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这对加快上海高速公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极个别的不好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大家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已有所了解。我们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就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扰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秩序拒不改正或者已严重影响整个路网正常运行秩序的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回其特许经营权,让符合条件的企业来依法经营管理高速公路。谢谢。
3、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我是上海电台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群众反映都比较强烈的建筑渣土乱倒的问题,我想问一下相关负责人,制定这两个办法,希望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第二个,我注意到包括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当中,以及关于乱刻画乱涂写,可以采取停止通讯号码强制措施,通告是1月4日颁布执行,我想问一下到现在有没有相关接受处罚?有没有相关号码已经被停号了?
李子韦:最近这一段时间为了迎接世博会,上海整个城市的建设工程量是相当大的,而且工程的进度也是非常紧的。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包括施工所带出来渣土运输处置这些工程量都非常大,也有一些违法现象。鉴于这种情况,为了在世博会筹办期间,确保整个上海城市建设有序运行,有必要对渣土违法现象进行更有效的管理。应该说上海市政府在建筑渣土管理方面原来也有一些管理办法,但是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对通告和市容管理环卫管理条例修订补充了几个方面,采取一些加大管理力度的措施。
第一,原来规定申报单位,就是渣土运输申报单位,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现在是指定是建设单位。因为建设单位是工程主要责任方,它应该承担责任,包括由它去制约运输单位,要运输单位切实负起责来,这个从管理上面就是更有效地明确了责任主体。
第二,对于渣土运输过程中间,我们要求它是把运输的整个过程用联单制度联系起来,就是接到任务,运输渣土出土的环节、运输环节、最后处置环节有一张单子全部沟通起来,使运输单位不能够把渣土随意乱倒、乱卸在他想倒的地方,必须到指定地点,有一个电子平台、也有一个单子进行核准,正确处置以后才会给你结算,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了渣土的乱倒。要想通过乱倒,想追求经济最大化,其结果最后追求不到。
第三,这一次明确了以区为单位来制定运输价格,市里面有一个指导价、区里面也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个浮动,在市指导价格上面有一个具体浮动,让区里根据实际情况更好地反映市场的需求和市场的成本,这样也让运输企业不是亏本运输,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用这样一个属地化的办法更好地使市场信息反应得以更加准确。
第四,我们规定了区里选择渣土运输单位必须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通过这样几个办法达到整个市场管理有序、合理、合法,也能够让运输企业不要造成亏本运营,使市场能够健康发展。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通告》出来以后,在对小广告、乱张贴上面,已经停机1844次。
4、新民晚报:新民晚报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想请教市交通港口局杨长海先生,2月份时候关于广告设置规定已经开始颁布实施,想问一下目前为止实施效果怎么样?第二个问题建交委的徐建群先生,您刚才介绍到关于高速公路管理问题,想问一下这个是否已经开始实施,目前实施状况怎么样?
杨长海:我们这个规定出台以后,为确保《规定》落实,我们要求新更新的公交车辆不允许再做广告,对已投用的公交车给予半年的整改期限,过渡期结束后,通过加大市场执法稽查力度来进行规范;出租汽车我们要求从规定发布之日起,严格控制车厢广告设置数量,限制增加新的车厢广告合约,并根据原合同到期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逐步完成出租汽车车厢广告的规范工作;申通集团负责轨道交通的车身、车厢和站点广告进行规范。
力争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60%—70%的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的广告整治,年底前全部完成。
徐建群:我回答后面一个问题,这个《意见》已经在实施过程中,从目前的总体情况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高速公路经营者,都认为这个《意见》很好,通过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改善上海高速公路的路况质量水平和路容环境,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舒适的通行环境。
5、东方网:东方网记者,问杨长海先生。一个是刚刚提到公交车还有出租车车身广告的治理,我想问一下公交站点的这个广告,现在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广告站点数目大概是多少?怎样清理?还有地铁轨交,禁止设置与乘客互动的广告,能不能解释一下是什么概念?目前在地铁里面一些比如说小卡可以打印优惠券,这个是不是和乘客互动的广告?谢谢。
杨长海:目前我们在整治公交站点广告当中,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道路条例规定有关要求,设置公交站点。第二部分根据迎世博的总体部署,推出了新型的站亭合一的公交候车信息亭,延安路已经实施了,也进行了新闻报道,这是我们今后统一的目标。还有在我们的中心城,在世博会之前,我们将在道路条件允许的站点设置新型公交站牌。
关于互动广告,就是指在轨道交通车站里的一些需要乘客互动参与的广告。这个广告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是我们也纳入到广告管理规定当中,今后,轨道交通站点不允许再设置类似的互动型广告。
6、天天新报:天天新报记者。有一个问题问一下杨长海先生,有一个出租车广告的车载信息视频设施,这也是近两年出租车刚刚兴起的,想问一下现在有没有统计,这个车载视频数量大概有多少?还有这里面有说到,原则上是要拆除的,但是合同期内还可以维持现状,这个大概合同期内会延伸到什么时间?还有提到说09年12月31日前要设置由乘客开启、关闭、调节亮度开关,这个时间节点是怎样的?可不可能一直延伸到世博会?还有这是一个临时性措施,还是一个永久性的措施?请详细解释一下。
杨长海:这个措施是交通港口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目前大概有4000多辆出租汽车装有视频广告,主要分布在几个大公司。从迎世博这个角度来说,企业还是比较支持的。在合同期内可以维持现状;合同期到了以后,必须撤掉。从现在起,新增出租汽车车厢内不得设置和发布视频广告。
7、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想问一下刘平先生。我看到这次有9个地方性的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这是否是一个短期性的立法,或者突击性的立法,这样立法方式是不是有违法律严肃性和持续性的要求?另外,关于一些小广告、有一些治理到世博结束之后就没有了,如果原先治理比较好、是否会延续下去?如果停掉了,会不会形成大量大量反弹?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执法方面呢,为迎世博和办世博,政府执法部门运转成本是不是会大量增加?因为人力、物力、财力都会投入其中,有没有这样的测算?谢谢。
刘平:非常感谢你的提问,特别你讲到关于合法性问题,首先所有的立法行为都是长期性的,因此法律是稳定的。刚才提到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是没有有效期的。这里所说的有效期是通告和规范性的文件。规范性文件本身,它只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性的一种细则。我这里所说的规范性文件里面设置了临时性的管理措施,这是上海借鉴了北京举办奥运会的经验,也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的一个《决定》,由这个《决定》授权市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针对世博会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这个管理措施是大法规定的,也是为了解决实际的问题。
我们采取《通告》的方式。也就是说这个《通告》就到世博会结束,这些规定就终止了。但是你说的这个问题,确实有一定道理,如果这些措施是有效的,今后还需不需要延续下去?结论是肯定的。如果这些措施是有效的,我们肯定会提出有关修改意见,把这些内容固定下来,或者专门制定规章把它固定下来,这是老百姓乐见的,也是我们相关部门可以考虑的。
所有行政管理都要有一个成本效益的分析。但是实际上我们比较少做一个所谓一个执法,投入了多少成本,然后得到多少效应。我们现在能算的成本就是投入多少执法人员,这个执法人员基本上是常态的,没有因为要举办世博会而增加很多行政执法人员,最多就是这些执法人员可能要承担比过去比较多的执法量,但是成本并没有因此而增加,这是基本状况。
陈启伟: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