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2011年6月28日) 2011-06-28
1、新闻晚报:我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说对于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没有一些附加的条件,比如说居住证方面的要求。另外一个是不是今后综合保险和小城镇保险就此取消了?第二个问题是都是外来人员为什么农民工的参保待遇不能够平起平坐,谢谢。
鲍淡如:外来从业人员参保没有附加条件。至于居住证管理,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执行。在上海合法居住应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二,有一个误解。对农民工,就是外来非城镇户籍、在上海用人单位就业的人,目前推出的政策是缴费实行低水平逐步过渡,待遇不受影响。他低水平缴,有一年算一年,并不打折。然后城镇户籍的外来人员,按规定全面参加上海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考虑到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我们实行了两个过渡,一个是险种过渡,第二个是缴费基数过渡。险种过渡就是现在先实行三险,时机成熟再实行其他的。基数,我刚才讲了,用5年的时间逐步跟城保的标准一致,目标是达到一致,但这5年给予优惠。第三个讲到是不是意味着综合保险和小城镇保险废止的问题,目前没有作出这样的规定,而是按照公布的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人群按新文件执行。原有的综合保险当中可能还有一些人群,原有的小城镇社会保险当中还有部分人群,这个暂时不做变动。
2、解放日报:我想问一下,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的养老保险以后,可能会对企业的用工成本有所增加,我们有没有考虑过对上海的劳动密集企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鲍淡如:我们在研究政策的时候花了比较长的时间,大概接近2个月,全面地做了对企业用工成本影响的分析和测算。调研的形式采取专家做课题等等,我们请了社科院和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分别做课题。请18个区县分别对区域内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变化以后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每个区县至少要抽30户以上的企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请市总工会和市企业家联合会分别对雇主、用人单位进行以及直接听取农民工的意见。综合各方面调研的情况,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是用工成本确有上升;二是大多数企业了解国家政策以后,对实行新的办法已有比较充分的思想准备;三是会对部分劳动密集的低端行业的人员从业带来比较大的压力。我们考虑贯彻执行国家的统一的法律是必须要做到的。因此,综合这样的情况,才设计了目前用5年的时间逐步过渡,让企业来逐步消化增加成本这样一个措施。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个努力,能够使这样一项工作平稳地推进。
3、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我有一个问题,因为以前我们知道参加综保和镇保的劳动者个人不需要缴费,这次转到城保以后个人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对于劳动者说,他会感觉实际到手的收入减少,会不会导致他因为收入减少了不想参加,有没有可能采取一些规避的办法?对此劳动部门是不是有一些应对的举措呢?
鲍淡如:从个人参保来讲,我要讲的第一句话,个人缴费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是很难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的权益的。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制度。第二,对于个人来讲,确实从不缴费到缴费有一个负担增加的问题,但其中也是分几类情况:第一,实行最低工资的个人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企业另行支付,对于这些人群实际上不会增加个人的负担。是企业再增加一块为个人交纳费用的成本。第二,我们在调查当中也了解到,对于收入较高的人,比如说收入超过两千元以上的劳动者,我们现在的过渡期没有让他按实际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让他初期减轻了个人的负担,对他影响不大。第三,对于收入正好在最低工资以上,又是两千元以下,这样一些人确实有一些压力。
但是我觉得从长远来看,也应该建立这样的机制,个人交纳了以后,无论是今后在上海符合条件领取,或者是回去,回到原籍,对个人长远都是有好处的。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大多数接受调查的外来农民工都表示赞成。而且这个制度是强制的,只要是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用工,是不能偷逃社会保险费的,我们将依法来贯彻这个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