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2013年11月6日) 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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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方早报》:谢谢主持人,我是东方早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我们一直在说打造行政效率的最高化、透明度的最高化,以及行政收费的最少化,请问现在我们距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还有前段时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布了一个研究报告,他们两次去欧盟做了一个透明政府的考察,做了一个报告。上海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透明度一向是走在全国前列,接下来有没有新的举措?还有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最终目标有没有体现?

  曹扶生(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您对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最近几年来,围绕着法治政府建设和透明政府的建设,上海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推动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显著进步,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贯彻好刚才刘华主任发布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尤其是重点推进主动公开。

  具体来说就是全面贯彻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个基本要求。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四个方面的透明度。第一个方面,要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等公共资金的透明使用。第二个方面,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公共权力的透明行使。第三个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保障性住房供应、价格收费等公共资源的透明配置。第四个方面,要进一步推动教育、卫生、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的透明供给。同时,注重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满足公众对特定政府信息的特定需求,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透明政府的建设。

  王玉(市监察局副局长):刚才记者问到“两高一少”的问题,因为“两高一少”是政府自身建设的目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有始终努力地去做。我始终觉得“两高一少”,这是非常高的一个目标,我们只有做得更好,而没有资格说我们已经做到。

  这些年来,我们始终聚焦“两高一少”的目标,坚持“制度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通过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优化行政管理,确保政府能够管得住、管得好,并且从源头上拓宽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渠道,促进创新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从而促进我们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关于上海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并且已经在15个部门进行了推广,取得了一些经验。我们制定了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指引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同时开展网上审批、数据共享和电子监察,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

  第二,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的改革。企业投资,不仅涉及政府行政许可,还有一些相关的评估评审,比如说交通、环保等方面的评估。这些实际上不是行政审批,不是政府行为,但是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不经过这些评估评审又不行。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也同步进行了一些专项改革,比如说实施了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同时探索实施同步评估评审等。这样,有力地加快了一些产业项目的落地,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又加大了行政审批行为公开的力度。谢谢。

  2、《新民晚报》:谢谢新闻发言人,我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市政府法制办刘主任,因为之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当中,行政首长的出庭一直是社会比较关心的热点话题,在30项任务当中,其中有一项任务是推动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或旁听庭审,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可以推动这项任务实现,可以让政府部门更好地接受司法监督。谢谢。

  刘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谢谢记者的提问,我们是想出台一个市政府层面的文件来推动这项工作,跑政法的记者都知道,行政诉讼被告一方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请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并不必然要自己亲自出庭,但是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行政首长接受司法监督这个角度,我们觉得应该倡导这项工作。其实上海无论是在市级机关层面,还是在各区县政府层面都有这样的实践案例,很多的行政首长都到法院去依法应诉。我们想在这个基础上,再推动一下。所以我们就在做调研,争取明年能够出台这样一个市政府的意见,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或者旁听庭审,让他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现场体验行政诉讼的过程,接受司法监督。

  3、《解放日报》:谢谢新闻发言人,我是解放日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刚才办公厅的曹主任说到了,“三公”经费问题,财政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我想问一下现在“三公”经费公开的具体情况。

  第二个问题,刚才刘主任提到我们今天发布的《意见》有四个突破重点,我关注到最后一个是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明显提高。在30项具体的任务中也做了一点说明,就是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任职考察制度,开展公务员依法培训等项目。我想问,大家非常关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个问题,对这个法治思维,除了干部的考察和培训,有没有具体的阐释,什么样的情况下干部是运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曹扶生: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刚才讲到,财政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重点推进的信息公开领域。其中就涉及到“三公”经费的公开,这一点广受社会关注。对于“三公”经费的公开,国家实际上有明确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就公布了中央有关部委的“三公”经费信息。本市在同一年公布了“三公”经费的信息,主要包括市本级的预算汇总数和61家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数。

  这几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信息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给予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开部门的数量比2011年有大幅的增长。到今年市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已经达到93家,除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外,还涵盖了党委、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团体。第二,就是按照“先预算,后决算”的公开步骤,在当年公开了预算的单位,第二年都相应地公开了决算。第三,除了市级层面的“三公”经费公开以外,上海也在积极推动区县等基层政府及部门的“三公”经费,去年已有部分区县公开了“三公”经费。

  下一步,按照国家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主要从两个方面推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一个方面是公开的内容上逐步深化。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的要求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在编制说明上,将来会更为详细,比如增加一些部门职能,组成单位的情况,便于公众看得懂,看得明白。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第二个方面是公开主体深化,在部分区县和乡镇公开的基础上,我们提出的目标是到2014年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这个进程比国家预定的时间有所提前。

  刘华:刚才记者朋友问到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问题,我们在《意见》当中明确了三项任务,一个是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就是说要考核依法履职的情况,第二个是规定了任职考察制度,对于领导干部要考察依法行政这一方面的情况。第三对全体公务员都有一个依法行政的培训工作。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问题,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了这个重要命题,现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也非常重视这一块。

  你刚刚说到怎么来评价,我简单举个例子,今年上海市人大通过了《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这个决定里面就作了规定,要求以法治的路径来改革创新。以往行政机关想推动一项改革,如果遇到国家有法律法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有障碍的情况下,就可能要么是直接违反规定,要么是变相地违反规定,我们称之为“破法改革”。那么这样的一种改革实际上虽然动机是好的,但是效果是不好的,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我们认为最好的改革,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路径来进行的改革,一定是遵循法治路径。如果在改革前期调研中发现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制度,特别是地方的法规制度的障碍时,要提出修法的诉求,先修法后改革。这次我们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全国人大为此专门作出决定,暂停外资“三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自贸区的实施,这就是一个例证,这就是法治思维、法治模式。

  4、《东方卫视》,我是东方卫视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听说上海目前已经取消了一大批行政事业型的收费,为企业减负。但是普通老百姓并没有特别明确感受到,能否举一些例子说明一下。第二个是,上海闹市街头派发小广告、乱设摊的现象依然存在,请问政府管理部门在依法推进乱设摊、乱搭建等城市顽疾治理中有没有新的举措和新的考虑,来解决这些问题。

  王玉:从2008年开始,我们共取消和停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368项,涉及到收费金额是60多个亿,也就是说为企业减负60多个亿。这些主要是涉及企业的一些收费,比如说饲料添加剂的检验费、以及环境监测服务费等。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比如说农贸市场管理费,这是很早就取消了,相应就减轻了摊主的负担,摊薄到农贸市场价格中间,可能感受就不那么明显。因此,我们取消了368项行政事业型收费,涉及到收费金额60亿以上,主要是针对企业,为企业减负的。

  戴晓坚(市建设交通委秘书长):谢谢这位记者,刚才提到上海目前还有很多城市管理中的顽症,对于这些顽症的治理,首先需要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去解决这些顽症问题。第二要有群众参与,因为这些顽症点多面广,需要更多的群众为我们献计献策,给我们提出意见,使这些问题更及时更好地得到解决。比如像你刚才说到的乱设摊问题,还有施工扰民、渣土乱倒、小广告和违法搭建等,这都是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城市顽症问题。对施工扰民问题,施工单位要更多为工地周边的老百姓多想一想。我们也会制定相关规定,要求施工过程减少扰民。比如周末的时候,要求推迟早晨开始施工的时间,减少影响。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的,必须在2小时之内到场,予以处理解决。再比如说窨井盖缺失以后,接到投诉,也是要在2小时之内加以处置,还有针对渣土乱倒,我们要加强执法,有一件查处一件。关键是要快速处置,如果我们处置速度快,这样也能够得到市民对我们工作的认可。

  还有在依法管理中,要建立托底机制,现在我们在处理问题当中,一些问题存在部门职责交叉、管理重叠的现象,市民无法知道这个问题到底是谁分工负责的。为了能尽快地处置,我们就要有托底机制。现在建交委在处理一些城市顽症问题中,都要求建立托底机制。比如说窨井盖问题,随着上海城市发展,窨井盖的种类从过去排水井盖等比较少的类别到现在有10多类,涉及近20家权属部门,达到469万只的数量,那么一旦这些井盖发生问题,在一时没有确定处置部门之前,就由路政部门进行相关的托底处置,先解决后分清责任。刚才记者提到要建立长效管理的制度,我们也在考虑,比如说对于一些有违法搭建的建筑而又拒不整改的,就在交易平台上限制其进行交易;对实施这些违法搭建的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同时对执法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管理,对推诿、消极执法和效率低下的执行部门和个人都要依法问责。

  5、《央视网》:谢谢主持人,我是央视网驻上海站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问刘华女士。第一个在拿到新闻通稿以后,我通读了一遍,注意到最后一句显示的是上海市政府已经制定了一个任务分解清单,在可公布的范围内,老百姓或者说我们记者有哪些详尽的查阅方式?第二个问题,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些,位列在时间表当中的一些重点部门或者说首要对象任务的具体情况。谢谢。

  刘华:我们这个《意见》是市政府今天正式要发布,这是一个市政府公开的文件,在市政府网站上可以看到。这个文件有一个附件,是关于《意见》的主要职责分工,就是把30项任务全部罗列出来,每一项任务都是明确有关的牵头部门和相关的协助部门。大家可以在我们政府官网上查询,各个相关部门主要是做什么事,配合做什么事,都有明确规定。

  6、《证券市场周刊》:我是证券市场周刊的记者,请问一下刘华女士,今天路透社发表了一篇文章,说上海自贸区拟采用国际法准则来进行治理,并且认为这个对自贸区价值非常重大,会吸引国内外企业大量入住,不知道这方面有没有考虑或者说有没有这样的思路?谢谢。

  刘华:谢谢你的提问,你刚才说路透社的信息我没有看到,也没法明确你所说的国际法的准则到底是什么,所以还不能回答你的问题。

  7、《东方网》: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曹主任,刚刚提到市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对普通市民有什么渠道可以了解到这些信息?

  曹扶生:谢谢您的提问。刚才刘主任发布的《意见》里面,涉及信息公开的主要是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部分是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我理解您的问题可能还是针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这个内容。

  最近几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在面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把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这里讲的政府信息资源与通常意义上讲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所区别。后者主要以文件类、文字类的为主,比如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有关内容。而前者主要是政府在履职过程中,收集、加工产生的大量数据类的信息,比如说空间地理、交通流量、房产交易数据等。为什么要公开政府掌握的大量数据的共享,主要是基于现在大数据时代,政府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对企业和个人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合理配置资源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一种无形资产。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利用,有助于信息服务企业更好地利用这些数据信息,推动产业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信息从“知情”到“使用”的转变。

  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11年,市委将“加快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专项调研。从去年开始,在杨雄市长、艾宝俊副市长的直接推动下,加快了这项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9家部门进行试点,目前已经编制数据目录892个,包含数据9692项,开放数据产品212项,数据应用达到30项。

  刚才您讲到公众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了解和掌握政府部门开放的信息,我觉得主要是两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直接获取,目前,市经信委正在牵头建设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已开始试运行,待成熟后将向社会开放。届时公众都可以访问或下载。第二个渠道是间接使用。就是信息数据开放以后,一些信息服务企业通过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开发数据应用的服务,供公众使用。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一个单位就利用道路路况、道路施工,匝道关闭等实时数据,开发了一个软件,用户可以即时地查阅上海高速公路、桥隧等主要道路实时通行状况,已有3万多户的下载使用,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

  接下来的总体考虑是按照“积极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对现在有条件可以开放的,尽早的公开,条件不成熟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的公开。同时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公众和企业需求,突出以应用为导向,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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