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2004年9月1日) 200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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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东方卫视记者:“在本市居住的境内来沪人员都应办理居住登记,其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请问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领?

  焦扬:暂行规定中提到的“符合条件”指的是两个重要要素,即“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住所”,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来沪人员都可以申领居住证。
  
  2、上海日报记者:新闻素材稿上说办理居住证手续将更加简化,如何简化?实行居住证制度与2002年6月颁布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相比有没有增加新的待遇?

  焦扬:居住证制度办证手续非常简便,申领人只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供申领材料,即可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材料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移送相关管理部门,实现一门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大大节约了申领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政府管理效能。应该说是特别方便,在制度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便民利民的因素。

  2002年6月颁布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与新出台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适用范围是不同的。2002年颁布的暂行规定主要适用于引进人才,新颁布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扩大到常住上海的境内人员。根据2002年6月颁布的规定已拿到居住证的仍有效,新的境内来沪人员包括引进人才申领、续签居住证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境内引进人才除了享受新规定的相关待遇外,还享受原规定的其他待遇。这些待遇您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方便地查询具体内容。
  
  3、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你刚才提到《暂行规定》实施以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相关证件是不是包括暂住证以及境外绿卡?这个逐步合并大约为多长时间?

  焦扬:首先把适用于外国人的绿卡排除在外,因为我们这个暂行规定针对的是境内人员。制定暂行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多证并一证是改革的方向,居住证在设计时就已经涵盖了包括暂住证在内的多种证件的功能。目前来讲,暂住证还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并轨。
  
  4、新闻晨报记者:劳模享受廉租住房的有无具体条件?8.31大限,上海具体的清理情况怎样?

  焦扬: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退休劳模可以优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以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上海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政策,对土地实行严格的审核审批,把经营性土地出让纳入公开招投标。根据最新调查和梳理统计,截止去年底,本市已经出让给开发商尚未开工的经营性项目用地约有3670公顷,未开工的原因主要是动拆迁、报建和规划调整等。对部分未开发的存量土地,上海将根据“优化结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通过多种措施,控增量盘活存量。年度计划范围内,把新增用地计划与盘活存量挂钩。进一步摸清存量底数情况和未开发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督促开工等进行处理和盘活。对于存量土地集中较多的开发企业,限制其参与土地招标,促使其尽快把存量土地开发、入市。
  
  5、凤凰卫视记者:8月中下旬时政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有没有采取具体措施加以解决?现在很多城市都在经济普查,上海有没有开始进行,如果进行了,现在有没有遇到大的问题或障碍?

  焦扬:8月中旬上海审计局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审计工作,报纸上也有公开的报道。对审计出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都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具体措施,因为各部门情况不一样,不能笼而统之地说。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为人民当家、为人民理财的观念,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我们认为加强预算的审计监督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所以我们对于审计出来的情况,以及对于审计工作本身都高度重视,而且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这次审计都要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法治观念,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如果有了进一步的情况,我们会及时和记者沟通。

  关于经济普查,我们上海经济普查和全国一样,正在开展。据我所知,进展比较顺利。
  
  6、中国经营报记者: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上海普宝公司被强拆,七月二十一日普陀区城管大队强拆普宝公司,发生冲突和暴力。我们采访了普陀区政府有关人士,得到消息说,已经把这件事情的有关情况报给市政府新闻办,可否请发言人详细介绍一下?

  第二个问题,最近,我跟着行风评议组走了一些中学,听到不少对择校费条子生的意见,有的说上海有五个择校收费标准,还针对外地学生择校收费,最高的达5万元,请问发言人对此了解吗?

  焦扬:第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你是问的谁,也还没看到这个材料。但是贵报的报道我注意到了,也向市有关部门作了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市有关部门在3月份对外环绿化带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每个区都进行了检查。这是严格按照上海规划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的,任何人不得突破规划。进行专项检查时,在外环绿带一级控制区内发现一批违法建设项目,经查,你所说的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环线绿带一级控制区内无证无照违法建造22000余平方米标准厂房。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2002年发布的《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有关部门作出拆违决定,并组织实施。

  关于高中择校生问题,据向市有关部门了解,上海在公办高中招择校生在零一年开始的。这项工作遵循“三限”原则,即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你说的标准,我了解是四档:寄宿制高中四万元,市重点高中三万元,区高中重点二万元,一般高中一万元。一般来说,应该就近就读,择校是有这样的一个规定。2003年全市高中共招收10.31万万人,其中择校生8926人。2004年招收高中生10.41万人,比去年略多;择校生8584人,比去年略下降。招收高中择校生的办法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进行,实施后,本市高中阶段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关于招收外地择校生的问题,本市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建设了一批优质寄宿制高中,上海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全国,得到了兄弟省市的广泛认同,应该强调的是,这一做法尚处在试行阶段。
  
  7、新加坡联合早报:我对居住证暂行规定还想进一步了解,你们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来酝酿这个规定,我想知道意义在哪里?是不是因为外来人员多了,还是期望看到更多的外来人员来上海?这个规定对境外雇主有什么意义?境外绿卡的申请情况是怎样的?这是针对高层的境外人员,会不会扩大到中上层的境外人员?

  焦扬:首先居住证制度符合了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即人口由户籍所在地管理向现居住地管理转变,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同时,这也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的实际,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刚才说了,到去年年底,上海户籍人口是1342万,外来常住人口是383万。这么大的人口规模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提出很高要求。要把这些情况摸清,动态掌握,需要有效的方法,政府部门为此在努力探索。在2002年对外来引进人才采用了居住证制度,现在把范围进一步扩大了。这个制度将成为上海规范境内来沪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也是适应了上海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进行法治化、规范化的管理,这也是一个探索。

  关于绿卡和居住证,这两者不是一回事,我们国家最近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这是国家层面的规定和行为,绿卡是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永久居留的权利。8月23日办理申领以来,上海共受理符合申领条件的外国人24名。具体由上海市公安局办理,目前受理审核工作进展顺利。
  
  8、上海交通广播记者:居住证实施办法十月一日开始,十一恰逢长假,是否一定要等到十月八日才可以办理?递交材料后,对于受理有没有时间限制?在收费方面,有没有相应限制的机制?不管怎样,只要开窗口就有黄牛,是否在这方面有所改进?

  焦扬:应该说新的居住证制度是2002年6月颁布规定的延续。受理时间限制是有的,但也有个说明。按照规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受理了《居住证》的申领材料后,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相关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和制证工作,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也会有一个说法。但是,要说明的是,受居住证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尚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因此,在今年年底前申领居住证或换证、补证的,负责统一制证的市信息服务中心可以适当延长一些时间,不受20个工作日的期限限制。到明年应该就能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9、新闻晚报记者:你刚才说只要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都可以申领居住证,但同是外地打工者,一个是个体户,一个是公司的工程师,请问他们在申领中有没有不同的程序?居住证分一年、三年、五年三种,这三种划分年限有没有依据?对申请不同的年限,手续有什么不同?

  焦扬:居住证现在来说对境内的外来人员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如果是符合引进人才的条件,还可以享受市人事局规定的引进人才的待遇。稳定的职业是指签有半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工商登记执照等证明,稳定的住所是指在上海拥有产权房或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单位出具租赁半年以上集体宿舍的证明,或居委会出具半年以上的寄宿证明等,如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领。

  关于年限的区别,简单地说,居住证有效期一般是一年,一年一续签。而原来引进人才居住证的规定中有一年、三年、五年三种期限,两个规定在这方面是相衔接的。一般来说,我们现在说的居住证是一年,引进人才符合规定的可以给予三年、五年的有效期,年限期满的还可以续签。
  
  10、解放日报记者:上海有多少退休劳模?有多少处于困难群体?

  焦扬:退休劳模总共是8000多人。大多数养老金水平低于本市养老金平均水平936元,很多是在800-900元上下。考虑到退休劳模的贡献与实际情况,今年将退休劳模养老金水平调整到全市平均水平之上,以1000元为标准,低于这一标准,补足差额。
  
  11、新闻晨报记者:上海要实行一个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居住房屋租赁要到受理中心实行纳税申报,这是不是指以后租赁房屋要纳税?标准是什么?对上海房屋租赁市场有什么影响?

  焦扬: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是说承租人纳税,是出租人纳税,在第五条有明确的规定。
  
  12、东方早报记者:2002年颁布的规定,引进人才享受支付三金、四金,子女就学可以参加高考上海卷的考试等待遇。请问,现在推出的居住证制度是不是也能享受这些待遇?

  焦扬:引进人才既享受新出台规定中的待遇,也享受2002年出台规定中的待遇。不属于引进人才的不享受2002年6月有关规定的待遇。居住证持有人的待遇有这样三类:一是属于国家法律规定,需要地方财政支付的公共服务,如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二是靠当事人自身努力或用人单位提供才能享受的市民基本待遇,如考试鉴定、参加评选、科技申报、社会保险等;三是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的服务,如证照办理等。居住证所涉及的有关待遇政策是动态的,随着不断实践,将适时调整与完善,不断充实制度内涵。

  13、东方电视台记者: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费减负工作,这个减负部分能否举个例子让我们清楚怎样减负?

  焦扬:综合减负的核心是将参保人员的自负医疗费水平与其收入挂钩,对自负医疗费超过个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施医保综合减负。具体有五种情形:一是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二是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三是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50%以上的部分;四是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基本养老金30%以上的部分;五是退休人员年基本养老金大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基本养老金40%以上的部分。对以上五种情形,予以医保综合减负,减负比例均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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