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黄浦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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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财企发〔2021〕1号

各相关部门、各区属招商公司: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突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政策组合支持,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经区政府同意,区财政局制定了《黄浦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并加强政策宣传。

  附件:《黄浦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黄浦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市区联动“园区贷”批次担保业务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黄浦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服务的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效应,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融资担保中心”)合作,建立本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联动服务机制,推进“企业贷”(园区贷)批次担保业务在我区全面开展,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本区与市融资担保中心联动合作,逐步建立起本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联动平台,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活水效应,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进一步扩大本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主要支持企业范围

  1.支持对象:企业税务注册地在本区,符合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诚信合法经营。

  2.重点支持产业:“3+3+X”高端服务业发展体系,以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三大产业为核心的支柱产业,以文旅服务、健康服务、科创服务三大产业为新动能的新兴产业以及未来潜力产业。

  (二)不予纳入的企业范围

  1.企业税务注册地不在本区;

  2.企业不能做到依法经营,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近两年曾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3.企业存在影响债务偿付能力的未决诉讼;

  4.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中小微政策性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即金融业、房地产、室内娱乐业);

  5.已被相关产业部门列入“三高一低”淘汰名单中的企业。

  三、支持内容

  1.授信额度:本区“企业贷”授信总额度由市融资担保中心协商下达,单笔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含),特殊重大的项目按照市融资担保中心“一事一议”程序申请。

  2.贷款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3.贷款利率:不高于LPR利率(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担保比例:根据各合作银行与市融资担保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而定。

  5.担保费率:担保额的0.5%。

  6.配套政策扶持:对纳入“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需求名单”内的企业按照《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十条”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补贴操作办法》执行,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给予30%补贴。

  《黄浦区“企业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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