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3-06-27 静教成〔2023〕16号
上海蕉萌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注销《上海蕉萌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望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终止办学后的师生安置、财务清算等善后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