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上海臣合职业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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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臣合职业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臣合职业培训中心:

  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经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有效期

办学内容

1

上海臣合职业 培训中心

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

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五级)、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保卫管理员(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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