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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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字〔2025〕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问题2:《实施意见》主要考虑了哪些方面?

  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面临新变化、新特点,保护工作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网络环境复杂多元,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形势严峻;流动、留守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仍需加强等。

  《实施意见》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儿童为本、家庭为主、学校为重、社会为基、政府为要、法治为根的未保理念,坚持普遍保护和特殊保护并重,坚持问题导向和主动预防并举,依法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普陀区未保亮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问题3:《关于建立健全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系统梳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围绕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六大保护”共提出32条举措建议:一是聚焦“六项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包括4项;二是提升家庭教育理念,建设幸福家庭,包括6项;三是筑牢学校未保主阵地,打造更优质校园环境,包括4项;四是加强社会保护与网络监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包括6项目;五是强化未保体制机制建设,发展专业未保服务,包括7项;六是坚持“双向保护”,协同提升司法保护有效性,包括5项举措。

  (二)编制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清单。组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各街道镇,根据法定职责梳理本系统、本地区2025年度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形成三类项目清单:一是15项重点项目,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服务;二是18项基础项目,覆盖未成年人基本权益保障和日常服务需求;三是12项街道镇特色项目,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形成基层未保服务有效补充。

 问题4:如何强化未保体制机制建设?

  答:加强区妇儿工委办对未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建立街镇层面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复杂未保问题区级会商机制;统筹建立区-街镇两级未成年人家外监护场所;完善并严格落实未保问题的发现报告制度;编制并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清单。

  问题5:区妇儿工委办在未保工作中有哪些职责?

  答:加强对未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区妇儿工委有效运作,实现各部门未保数据有效共享、及时研判;依法将未保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未保服务力度;统筹梳理并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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