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布认定》作如下解读:
提问一: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新入选了哪些项目?
回答:包括传统技艺类4项:上海玉佛禅寺素食制作技艺、传拓技艺、梭编技艺、医香制作技艺;传统医药类1项中医诊疗法(陆氏肛肠疗法)。
提问二:公布认定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工作依据是哪些?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参照《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经被推荐人同意、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区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讨论、社会公示,确定一批具有普陀地域特色和人文积淀的非遗项目,由区政府公布第七批非遗项目名录。
提问三:公布认定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回答:1.申报单位或个人(团体)向区文旅局提出项目申请材料;
2.区文旅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团体)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本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提问四:公布认定第七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回答: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制定针对性保护计划,宣传推广本区非遗项目,探索“非遗+”融合发展路径,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