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制定《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国家部署的重要抓手。二是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的需要。2025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122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01。相比城市,我市农村发展仍不充分不平衡,促进农民增收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若干措施》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若干措施》基于我市农村居民人口与收入结构特点,按照“稳固长板、补长短板”总体思路,围绕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块收入”同步发力,主要从4个方面提出9点举措,覆盖乡村产业、集体经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多领域,形成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增收政策组合拳,政策集成效应明显,制度赋能导向鲜明,为推动我市农民增收工作、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如何推动乡村产业能级提升,夯实增收基础?
《若干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强化农业产业联农带农,聚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增加高质量农业就业岗位、扩面提质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品牌农业建设、健全带动农户增收机制等方面,筑牢农民增收根基。二是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在支持培育乡村消费新场景、推动农文商旅体展联动的基础上,鼓励农户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经营,释放增收空间。
四、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有何考量?
《若干措施》围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有效运行区、乡镇两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功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作价入股、合资联营等形式参与优质项目开发运营、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公开交易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在此基础上,深化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改革,引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向乡村倾斜,完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扩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稳步提高农民分红水平,提升财产性收入。
五、如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若干措施》围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提升工资性收入,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创造就近就地工作机会,通过建立健全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机制、统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吸纳零散务工等举措,引导本地农民灵活就业。二是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完善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困难农民就业援助等方面,促进农民稳定就业。三是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支撑,立足农民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急需紧缺职业以及新职业新业态发展方向,拓展培训的领域和场景,进一步畅通农民职业发展通道。
六、如何提升农民保障水平?
《若干措施》主要从两个方面进一步筑牢农民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是优化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区通过参保补贴方式,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本地农业从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稳固农民增收支撑;二是强化农村社会救助,聚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深化农村综合帮扶等方面,阻断农民致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