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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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司行规〔2022〕2号

各区司法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经评估,2021年6月《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司行规〔2021〕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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