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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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5〕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沪府规〔2020〕1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7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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