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建设国际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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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建设国际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沪虹商管〔2025〕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形成高端检验检测服务集群,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制定了《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建设国际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建设国际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0日

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建设国际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加快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国际化质检技术服务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依据《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虹商管〔2024〕9号)和《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沪虹商管规〔2024〕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政策重点支持提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745中类所列明的检验检疫服务、检测服务、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认可服务、其他质检技术服务的组织或机构,及其他有利于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或加强国内外质量合作交流的组织或机构。

  支持对象应符合《上海市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的条件。

  二、主要支持内容

  (一)支持功能平台建设

  支持国际质检技术服务功能性平台建设。对统一打造功能性平台,为入驻主体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运营保障的平台运营方,根据平台公共空间品质、功能打造、运营服务等综合评定,每年给予平台运营方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配套服务补贴。

  (二)鼓励机构集聚发展

  1、支持优质质检技术服务机构集聚。对入驻的优质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根据能级、资质、规模等综合评定,按照每年每平方米300-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300万元人民币的产业集聚奖励。

  2、鼓励国际质检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对首次经营发展的具有境外或港澳台质检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出海

  1、积极推动国际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组织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与“走出去”项目紧密对接,助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对此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2、推行“专业服务券”制度。具体根据商务区企业“走出去”服务高地的政策方案执行。

  3、支持质检技术服务机构出海发展。鼓励质检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出资设立、并购、联营等方式设立境外关联质检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境外关联机构”),每设立一家具有所在国家、地区相应资质的境外关联机构并规范发展的,给予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质检技术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1、鼓励质检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创新。根据综合年度科技产品研发投入、技术转化、技术效益等因素综合评定,评定通过的次年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参与标准制定。对牵头参与质检技术国家标准制定(含他国标准)、国际标准制定的申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高能级质检中心落地。对获评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的机构,获评次年,给予最高1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审的,次年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获评市级产品质检中心的机构,获评次年,给予最高8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审的,次年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新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单位,获批次年,给予最高1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质检技术服务人才培育

  1、鼓励机构扩大专业服务人员规模,提升服务能力。对于聘用专业服务人员超过50人(含)以上的质检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质检技术服务人才参加执业培训。对参加境内外知名院校、协会等组织、机构的执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给予人才聘用单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人民币,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3、为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提供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服务等便利。支持引进优质质检技术服务团队。具体按照商务区人才相关政策执行。

  (六)支持打造高品质质检技术服务生态

  1、支持举办高能级行业活动。对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质检技术服务功能、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活动,按照商务区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2、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具体按照商务区融资担保政策方案执行。

  3、支持参与公益性服务。支持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按照参加公共服务平台、公益性服务活动、服务数量、服务优秀案例等,对服务出色、表现突出的质检技术服务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三、附则

  1、具体申报要求和扶持标准详见《支持政策》的申报指南。

  2、同一申报主体在享受政策支持时遇到重复事项的,从优不重复。

  3、在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个别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管委会将会同相关区政府研究调整行业扶持标准和政策,并以申报指南形式发布。

  4、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者本市颁布新政策,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5、本政策由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6、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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