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桩基施工许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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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及分中心:

  为深化浦东新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并报经市住建委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桩基施工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项目建设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出发点,强化政府服务,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实现“早开工、早竣工”的改革目标。

  二、改革内容

  (一)改革要求

  在重大项目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设计方案批复核发桩基施工许可证的基础上,扩展至新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凭设计方案批复申请核发桩基施工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

  以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名义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通知。

  (三)改革环节

  1、建设单位在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桩基工程(不含基坑围护)一站式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图结果录入,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设计方案批复结果录入,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桩基施工许可结果录入。

  2、申请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多证合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4)承诺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许可);

  (5)上海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保证书。

  3、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桩基施工许可证,开展相关监督工作。

  4、工程全部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综合竣工验收管理部门一并申请验收。

  三、改革的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区建设交通委要加强优化施工许可工作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推进,将阶段性评估情况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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