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局属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安全管理的要求,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城镇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上海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奉贤区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进一步落实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落实城镇房屋排查与整治工作
一要不折不扣完成排查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对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五类”城镇房屋的重点排查和覆盖城镇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注重加强技术指导,着力提升数据质量,为后续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协调推进房屋安全评估。对排查中初步判断为疑似严重损坏房或疑似危房,需要专业评估鉴定的房屋,所在街镇要尽快落实专业人员和费用,做好技术和资金保障。
三要督办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项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人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式和处置时限,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在完成整治前,采取相应的临时避险措施。
二、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
属地政府。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是本次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以属地主要领导为组长,落实街镇排查工作主体责任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责任。一是组织专业力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房屋排查与整治工作;二是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强化对既有房屋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城镇房屋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重点时段(台风、暴雨、冰雪等)巡查工作,在面上排查的基础上,密切掌握房屋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尚未整治完成的严重损坏房和危房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解决,采取人员撤离等紧急避险措施,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
局物业管理科。负责督促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相关委办局、行业部门等开展并完成城镇房屋的普查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0日);向后续隐患销项部门移交普查成果。
局物业管理中心。承担本区内高空坠物风险防范的排查和应急排险责任。在极端天气、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上,配足配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值守值勤,确保房屋应急抢险任务完成。此外,可以受委托对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建筑,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处置。
局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修缮中心)。指导街镇对普查发现需要专业鉴定的隐患房屋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深度检测并出具鉴定报告;指导各街镇开展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一般损坏房屋、疑似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开展以解危为主的重点整治和销项工作。
局住房综合管理科。负责编制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财力补贴,配合完成住宅小区房屋安全销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结合防台防汛,加强对强降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的险情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加强对建筑物外墙、屋顶、地下室等重点部位和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安全排查,配合产权人和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要加强高空坠物安全管理和维护,建立安全档案,及时鉴定安全性能。遭受台风、暴雨灾害后,要及时对高空坠物点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维修处理,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