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业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灾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农业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个根本要求,树牢红线意识,守牢安全底线,为聚力抓好“四新四大”,奋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保驾护航,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奉贤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区农业农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农业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灾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和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安全基础实力;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防控技能的培训演练,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农业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制意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职,加强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要全面排摸安全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紧盯突出安全隐患和安全重点区域,并将其纳入2023年安全工作重点内容。要以防火安全为重点,在进博会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要加强单位日常巡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继续围绕供电、供气、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落实积极的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隐患。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管理,强化用电安全,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等行为,对高空坠物、电瓶车停放充电等隐患要积极排查整改。要对消防等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充分做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合适的时段开展必要的演练。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别对涉危涉险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二)专业安全工作管理。农机、渔船等专业领域,请根据上级条线的工作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安全部署检查工作。农机方面:要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农机库房、烘干库房、油料存放点等重要农机化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要深化农机“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责令整改。持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切实保障我区农机秋收期间的各类作业安全。渔船方面:要通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引导,增强渔民渔业安全忧患意识,提高渔民安全生产与防范事故的能力。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着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渔业水上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做到组织得当、救援及时,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田间窝棚方面: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农业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要加强住人田间窝棚的清查力度,加强田间窝棚的消防安全管理,元旦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在田间违法搭建彩钢板,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违规住人等问题,通过全面整治,确保全区田间窝棚的消防安全。
(三)加强行业安全自律。要充分树立安全意识,在行业技术指导,尤其是在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中,一定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提醒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项目承建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提示,以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或相关项目承建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农业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基层单位,分别制订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农业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基层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冬春安全防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社会建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民生安全以及 “两节”、“两会”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要把今冬明春安全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当前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因麻痹放松导致事故、以及小事故引起大灾难的教训,克服思想松懈和情绪懈怠的问题,坚决杜绝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农业农村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全系统今冬明春安全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严格值班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专人值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处置。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各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督导、蹲点问效。
(三)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农业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基层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冬春安全防控工作方案,并请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区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科;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今冬明春安全防控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做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有关安全工作信息,特别是安全事故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科。(电子文稿通过政务网发至区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科-褚益宁处,联系电话:19901719283,67189247)。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