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贤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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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贤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交能集团、头桥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等工作部署,根据《关于推进奉贤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奉府办〔2020〕17号),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奉贤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奉贤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要求,为进一步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路网通达性,提升管理养护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公路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年建设目标

  2022年,我区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抓手,推动水、路、绿三网融合,一体化、系统化、整体化推动农村公路“一次成型”,年末实现“四好农村路”全覆盖。

  全区计划实施“四好农村路”114项182公里,总投资约15亿(详见附表)。

  二、职责分工

  各部门立足条线管理,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项目整体效应的体现。

  1.区交通委: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总牵头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统筹、方案行业意见审核和行业考核等工作。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四好农村路”立项审批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核和监管;负责跟踪市补贴资金,落实区配套资金,监督镇配套资金等三类资金到位情况。

  4.区规划资源局:负责“四好农村路”项目涉各类规划、基本农田等信息审核及涉及土地属性的确认工作。

  5.区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

  6.区绿化市容局:负责结合郊野公园、口袋公园等,拓展“公园+、+公园”功能,做好项目统筹,提升农村公路周边环境。

  8.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等,做好相关项目统筹。

  9.区水务局:负责农村河道整治、拆坝建桥实施方案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方案的统筹。协调农村公路桥梁及各类构筑物的规模和功能与水系河道相匹配。

  10.各街镇、交能集团、头桥集团:负责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具体建设实施工作,包括前期清障、腾地及“四制”(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建设标准

  (一)秉承“因地制宜、规模适当、综合整治、生态自然”的设计理念,项目方案符合美丽乡村地区特色风貌,与区域发展水平相匹配。

  (二)农村公路应遵循“全要素”设计理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排水、照明、安全防护等附属工程,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技术方案以《上海市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导则》为指导,按照《上海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以及国家、本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四)农村公路项目尽量以不占基本农田、不占林地为前提,如涉及基本农田、林地,落实补划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阶段

  1.建设计划。区交通委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与各街镇(集团公司)确定年度实施计划。

  2.项目报送。由各街镇(集团公司)牵头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交通委转报至区发展改革委。

  3.项目审批。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交通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和提档升级项目通过规划及土地属性确认、项目工可一阶段审批等简化审批流程。

  (二)项目实施阶段

  1.项目招投标。各街镇(集团公司)作为“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

  2.项目施工。建设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监理制”。

  3.例会制度。健全双月例会制度,形成专报和简报。区交建中心落实项目推进具体考核工作。

  (三)项目完工阶段

  1.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牵头做好验收工作,区交建中心做好指导工作。

  2.新增设施量。纳入《奉贤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18-2022年)修编》的新增道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并经区交通委审核、市交通委认定,纳入公路年报设施量范畴。

  3.审价审计。由建设单位牵头,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完成结算审价及审计送审。

 五、资金拨付

  (一)补贴标准。建设费用由区、镇二级财政共同承担。区财政(包括市补贴)承担项目总投资的70%(前期清障腾地费除外),其余资金及前期清障费由镇财政承担;街道项目由区财政承担。市补贴参照《关于印发市级建设财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政策方案的通知》(沪发改投〔2019〕226号)、《关于本市“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沪交财函〔2020〕146号)等文件执行。

  (二)拨付流程。“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补贴资金根据年度下达计划及项目进度拨款。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区交通委审核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下拨补贴资金。

  项目取得工可批复,拨付区配套资金的30%;项目开工后拨付区配套资金的30%;项目完工验收后拨付区配套资金的40%。

  (三)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同步做好市级补贴申请及区级补贴配套落实工作。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镇级配套资金同步到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一)紧扣节点,高质量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总体进度上,一季度完成方案研究及工可报送(各街镇),5月底前完成工可批复(区发改委),7月底前完成招标并开工(各街镇),年内基本完成182公里的建设任务。

  (二)比学赶超,高品质开展全国示范县创建

  今年我区将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同时结合上海市交通行业数字化升级转型要求,在农村公路管理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创新实践,建设农村公路智慧管理平台,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资产管理及养护运行监督。

  (三)部门协同,高效率推进项目实施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协同,区发改委(工可审批)、区规资局(基本农田核查)、区交通委(行业意见审核)、区财政局(资金保障、政府采购指导)、区水务局及区绿容局(林水平衡、涉水涉绿审批)等予以全力支持,高效能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各街镇充分发挥建设主体职责,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情况纳入2022年区对镇考核。

  (四)锁定目标,高水平开展评比考核

  根据2022年度建设计划,区政府与各街镇(集团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区交通委负责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分季度组织开展评比考核,确保程序规范、工程优质。同时,对示范镇(路)制定激励机制,以点带面,发挥“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广泛宣传,多渠道营造建设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众号等传播载体,加大“四好农村路”宣传力度,营造农村公路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2年奉贤区农村公路(乡村道)建设计划汇总表

序号

建设主体

项目数

里程(km)

备注

1

南桥镇

7

9.38


2

奉城镇

14

21.17


3

四团镇

25

46.64


4

柘林镇

7

13.56


5

庄行镇

11

16.77


6

金汇镇

8

12.41


7

青村镇

12

17.30


8

海湾镇

1

7.19


9

西渡街道

6

8.18


10

头桥集团

20

28.24


11

交能集团(郊野公司)

3

2.02


合  计

114

1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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