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电气火灾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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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直属企业:

  电气火灾是本区火灾的主要类型,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近三年,我区共发生电气火灾745起,占火灾总数的36.6%;造成2人死亡,占总数的66.7%,8人受伤,占总数的80%。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电气火灾防治工作的意见》(沪安委办〔2025〕20号)要求,切实加强本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结合奉贤区厂房仓库、城乡结合、老旧小区及农村区域较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压紧电气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将电气火灾防治纳入本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各行业、系统单位健全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自建房等薄弱区域,以及酒店民宿、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每季度开展一次电气火灾形势研判,精准排查薄弱环节。将老旧小区、农村地区的老旧电气设备和线路改造,以及酒店民宿、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电气安全新技术推广,优先纳入区、街镇两级实事项目。积极对接市级“以旧换新”政策,推动住宅建筑超期电气设备更新,降低火灾风险。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重点排查农村集市、小型商铺销售的不合格电器产品。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强化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监管,对农村自建房、乡村道路配套电气设施等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区应急局:指导企业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协同做好发电、供电、用电安全监督,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电气设施的维护检查,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区消防救援局:加强单位电气设备、线路监督检查,联合区应急局开展电气火灾全链条溯源调查,落实产品质量、施工维护等环节责任追究。

  二、压实单位电气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辖区内企业、事业或系统单位等在10月底前修订完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气产品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机制,对超期设备、老化线路及时更新,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照《企事业单位内部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每周开展电气防火巡查,每月开展全面检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旅游旺季增加巡查频次。依法配备持证电工,明确巡查、检查责任,建立考核与追责机制。加强出租厂房仓库、酒店民宿等场所的电气安全管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责任;对重大活动临时搭建场所,督促管理方、举办方落实电气系统检查检测,消除隐患。推动电力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电气安全技术支持。

  三、加强居住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各街镇要督促居住小区(含农村集中居住区)在10月底前,根据产权属性厘清电气消防安全责任边界,对照《居住场所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维修故障、老旧设备,杜绝违章操作。重点核查小区公共部位电气设备、线路安装敷设情况,整治电线电缆井防火封堵不严、违规加装设备等问题;严禁在楼道、配电箱、强弱电间等区域堆放可燃物,加强锁闭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上报。每年夏、冬季用电高峰期前,组织电气设施老旧的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可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落实共有区域电气安全管理职责。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或委托的物业)负责共有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电气安全管理;电力公司负责分户计量表及表前管线、设施的维修养护;未明确责任的小区,需在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文件中补充明确。对责任不清、无管理主体的隐患,依托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机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及时逐级上报。

  四、开展特殊人群家庭电气消防安全帮扶

  各街镇要动态排查辖区内独居老人、失智失能家庭、纯老家庭、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结合社区老龄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上门电气火灾隐患防范帮扶。将困难家庭电气改造纳入区、街镇实事项目,每年为一批家庭更换老旧线路、设备,开展适老化电气改造。组织电工志愿者上门排查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等问题,出具隐患清单并指导整改。区民政局牵头,发动养老护理员、“老伙伴”志愿者、楼组长等,结合居家安全关爱服务,加强特殊人群家庭电气防火宣传,帮助纠正不良用电习惯。

  五、推广电气消防安全新技术

  各街镇、各部门要借鉴市级试点经验,在养老院、医院、学校、大型民宿、老旧小区、规模型租赁厂房、住房等场所,每年确定1-2个街镇或单位开展电气安全新技术(如在线监测、智能报警)试点应用,做好效果评估与经验推广。优先在工业园区、农村自建房集中区域推广电气安全监测设备,依托在线监测、远程预警功能,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电气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利用区融媒体平台、农村大喇叭、社区公告栏等载体,结合电气火灾案例开展宣传,播发防范知识。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联合电力公司及电气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2次“电气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加强知识普及。组织街镇、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开展常态化电气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升基层电气防火宣传、检查能力和水平。

  七、工作要求

  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如农村自建房、工业园区)和关键环节,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区消防救援局要依托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统筹协调全区电气火灾防治工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问题追根溯源,形成工作合力。电气火灾防治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区级层面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联系人:吴佳年 联系方式:18121367675)

  附件:1.企事业单位内部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

     2.居住场所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

  奉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奉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企事业单位内部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电气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在落实电气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基础上,宜每周开展一次电气防火巡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每月开展一次电气防火检查。巡查和检查频次可结合场所面积、电工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适当调整。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企业相关人员落实责任:

  一、电气防火巡查应结合场所特点明确巡查的内容和部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设备方面

  1.强电间、电表箱内是否有绝缘烧焦的异味,接线端子是否过热或碳化发黑(可用测温仪);

  2.配电箱内电器元件以及线路接头部位有无碳化发黑、过热冒烟现象(可用测温仪);

  3.强电间的火灾探测器(若有)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二)配电线路方面

  1.电气线路是否有绝缘破损、穿管暴露等情况;

  2.公共部位导线、延长线插座是否有随意布线的情况。

  (三)用电环境方面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不应有可燃物,箱门完整、操作方便,不应被它物遮挡;

  2.强电间的防火门是否朝外开、是否保持完好;

  3.开关箱(柜)电表箱是否安装牢固,门是否关闭;

  4.强电间是否有渗水现象;

  5.配电间、强电间(井)、弱电间(井)等处是否堆放可燃杂物,是否按规定安装门锁并保持关闭状态,是否违规加装设备影响电气维护管理;

  6.强电间(井)、弱电间(井)线缆孔是否按要求封堵;

  7.具有灯具的户外广告箱的是否漏水现象,电源是否连接在漏电断路器上;

  8.电缆是否有随意大跨度悬挂的情况。

  (四)其它用电管理方面

  1.门厅、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有电动车充电情况;

  2.大功率加热电器使用是否有人在场;

  3.施工脚手架是否过分靠近供电线路;

  4.临时接地是否违规接在防雷引下线上;

  5.其它违规或异常用电情况。

  二、电气防火检查应由电工等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开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设备方面

  1.配电箱内是否所有输出回路都安装漏电断路器;插座是否有接错的现象(用插座检查器检查);

  2.断路器和熔断器与导线配合是否正确;

  3.配电箱、电表箱、总熔丝盒、接线盒等检查导线连接处有无温度异常,连接器是否完整,表面无爬电;

  4.潮湿场所和户外开关箱和插座防护等级是否满足要求;

  5.建筑物内线路装置和开关电器是否有过于老旧和失去维保的现象;

  6.户外广告的灯具(灯箱)、镇流器、导线接头是否有防雨措施,电源是否连接在漏电断路器上;

  7.二级配电电涌保护器是否变色失效;

  8.应急柴油发动机房的插座、灯具和线路是否按防火设计;

  9.高压装置是否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

  10.LED灯具、灯带导线连接处有无过热现象。

  (二)配电线路方面

  1.电器的电源线是否完好有老化现象;电源线是否有接头;

  2.电缆是否违规敷设、引出地面2米以下是否穿钢管保护;

  3.超过15年的低压电缆是否做绝缘电阻检测;

  4.导线有无铜铝直接连接的现象;

  5.医院、养老院供电线路是否有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联动装置,并保持有效;

  6.霓虹灯的高压电源线是否有绝缘损坏、绝缘不良的情况;

  7.光伏发电装置的电缆是否符合户外安装的要求,光伏板是否有黑斑。

  (三)用电环境方面

  1.变电所的门是否有挡鼠板,变电所是否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2.供电线路或临时线路途径是否有热源。

  (四)其它用电管理方面:

  1.值班电工是否熟悉消防电源配电柜及控制逻辑,是否熟悉电缆途径和开关位置;

  2.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形。

 附件2

居住场所电气防火巡查/检查要点

  小区和电力公司根据产权属性和职责划分,开展落实电气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其中,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气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在落实电气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基础上,宜每周开展一次电气防火巡查,重大节假日期间增加巡查频次;每月开展一次电气防火检查,夏冬季用电高峰期开展专项电气防火巡查。巡查和检查频次可结合场所面积、电工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适当调整。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

  一、电气防火巡查应明确巡查的内容和部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设备方面

  1.强电间、电表箱内是否有绝缘烧焦的异味,接线端子是否过热或碳化发黑(可用测温仪);

  2.开关箱(柜)电表箱是否安装牢固。

  (二)配电线路方面

  1.配电线路有无掉落在燃气热水器排烟管道上;

  2.临时施工的延长线插座是否合格,电源线有无被挤压、踩踏损坏现象;

  3.公共部位导线、延长线插座是否有随意布线的情况。

  (三)用电环境方面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不应有可燃物,箱门完整、操作方便,不应被它物遮挡;

  2.强电间的防火门是否朝外开、是否保持完好;

  3.开关箱(柜)电表箱门是否关闭;

  4.强电间是否有渗水现象;

  5.户内外明线上是否有悬挂物品,周围是否堆放杂物;

  6.燃气管是否有带电情况;

  7.换电柜与建筑物门窗是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8.配电间、强电间(井)、弱电间(井)等处是否堆放可燃杂物,是否按规定安装门锁并保持关闭状态,是否违规加装设备影响电气维护管理;

  9.强电间(井)、弱电间(井)线缆孔是否按要求封堵。

  (四)其它用电管理方面

  1.门厅、过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有电动车充电情况;

  2.施工脚手架是否过分靠近供电线路;

  3.临时接地是否违规接在防雷引下线上;

  4.其它违规或异常用电情况。

  二、电气防火检查应由电工等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开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电设备方面

  1.开关箱(柜)电表箱应安装牢固;

  2.强电间内是否有绝缘烧焦的异味;导线连接处、电缆分支器温度是否异常;

  3.断路器和熔断器与导线配合是否正确,有无发热现象。

  (二)配电线路方面

  1.电缆线路电缆穿越防火分区、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是否采用合格材料并封堵密实;

  2.强电线路是否进入弱电桥架或线槽;

  3.二级配电电涌保护器是否变色失效;

  4.防火漏电保护器是否能正常运行;

  5.绝缘导线是否有穿管保护;

  6.有无不进保护电器直接从干线引出线路的情况;

  7.空调电源是否有使用延长线插座的情况。

  (三)用电环境方面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不应有可燃物,箱门完整、操作方便,不应被它物遮挡;

  2.强电间的防火门是否朝外开、是否并能闭锁和保持完好;

  3.开关箱(柜)电表箱上方是否有渗水现象;

  4.线路装置是否过分靠近燃气管道;

  5.燃气热水器排烟管道周围有无接触的配电线路。

  (四)其它用电管理方面

  1.建筑物接地干线连接是否可靠;

  2.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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