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区“菜篮子”供应体系基本稳定,促进“菜篮子”供应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和《上海市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黄浦区关于保障“菜篮子”供应及价格稳定资金。为规范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区商务委牵头制定了《黄浦区关于保障“菜篮子”供应及价格稳定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支持对象
一是在黄浦区内按照规划或布局要求,依法设立经营的各类“菜篮子”网点,包括标准化菜市场、按要求设置的标准化社区菜店、含有生鲜主副食品经营的大卖场、便民临时蔬菜供应点等;二是在黄浦区内依法设立经营的各类生鲜主副食品企业。
二、此次制定的主要内容
此次对《管理办法》的制定内容,一是保障“菜篮子”供应体系基本稳定的支持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新建“菜篮子”网点建设、保障“平价菜”供应、应急状态下的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食品安全追溯等工作。通过相应的资金支持,稳定市场供应,确保供应充足,平抑供应价格,确保价格稳定;二是促进“菜篮子”供应体系高质量发展支持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菜篮子”网点升级改造,通过考核“菜篮子”网点经营质效并予以奖励,考核“菜篮子”工作绩效并予以奖励,聘请第三方对“菜篮子”网点公益性建设进行评估等工作。通过相应的资金支持,推动“菜篮子”工程高质量建设,强化“菜篮子”供应体系韧性建设,励创新,不断提升本区“菜篮子”供应体系运行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城区安全运行。三是对“民心工程”等实事项目的开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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