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聚焦企业感受度 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所、网监所:
现将《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聚焦企业感受度 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聚焦企业感受度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的若干举措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紧扣市、区两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扎实做好区委“三篇大文章”,以企业感受度为导向、以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为目标,聚合力、提效力、增活力,聚焦区域特色、立足部门职能,提出若干举措。
一、优准入、增动能,搭建政务服务新高地
(一)强化“四个重点”服务。持续服务区域“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重点任务、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四个重点”,聚焦开展便利准入准营、合规经营指引、转型发展指导等专题、专项、专业的市场监管领域服务,探索服务新举措新模式,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加速发展。(责任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所、网监所、产业链专班、营商环境专班)
(二)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依托悦“young”掌上服务厅,为经营主体提供线上登记材料、装修图纸修改。通过“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模式,扩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豁免场景,对外区仓库创新采用线上云核查机制,提高办证效率。拓展“码上注”住所登记信息库应用场景和应用范围。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应用场景。升级连锁企业服务包。(责任部门:注册科、医械科)
(三)开展专利快审服务。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杨浦分中心运营,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相关产业领域,协助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支撑服务,并有序拓展预审支撑产业范围。(责任部门:知产科、知识产权所)
二、提质效、畅发展,助力企业发展新突破
(四)深化发展要素融合。探索质量要素与金融服务加强融合,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等系列活动,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服务优质企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按照市场机制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并以联合体名义共同研制发布和实施企业联合标准。(责任部门:质量科、标准化科)
(五)搭建“检企通”服务平台。编制区重点检验检测供需清单,依托“检企通”服务平台,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检、政、校、企”多领域战略合作。面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领域推动实施协同技术攻关项目。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上海品牌”认证、国家级质检中心和中国合格评定实验室(CNAS)等资质的申报。(责任部门:认证科)
(六)拓展政策“免申即享”。提供创新激励“直通车”服务,将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政府质量奖、重点产品质量攻关、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项目纳入“免申即享”服务范围,自动匹配资金奖励与配套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部门:知产科、质量科)
三、暖营商、筑平台,厚植合规经营新优势
(七)推动平台合规发展。开展放心消费网店(直播间)试点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智能风险评估,靶向性发送风险提示。依托高校食品安全自治联盟,联动专业机构,建立“食安young计划”食品专家库,为平台企业提供食品安全政策解读。为平台企业提供广告合规指导,助力企业完善广告审核规则。(责任部门:消保科、食品监管科、食品协调科、广告科)
(八)强化药械合规经营。出台零售药品冷链配送合规指引,推动市级行业协会联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知名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和头部平台企业共同编制“药品零售企业冷链配送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责任部门:药化科)
(九)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探索建立涉企政策协商机制,在政策起草环节邀请第三方机构、民营企业共同参与政策讨论。设立杨浦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热线,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责任部门:竞争科)
四、谋共治、巧监管,探索柔性执法新方向
(十)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鼓励在告知行政检查结果的同时,同步送达《合规建设提示书》。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联动公、检部门建立牟利性职业索赔线索移送及联合治理的相关机制。强化横向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责任部门:法规科、稽查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十一)探索“无感监管”应用。迭代“数字监管员”系统,实现全天候实时抓取直播违规信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构建医疗网络经营主体数智巡查体系,运用AI图像识别、关键词语义分析等技术对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进行批量巡查,靶向监管。指导平台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入“AI调解员”,降低平台企业争议化解成本,提升调解效率。(责任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医械科、网监所)
(十二)开展多元监管模式。组建市场监管所政策宣讲队,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释法说理,采取“宣教在前、处罚在后”模式。依托采集获取的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投诉举报、历史处罚等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分级分类监管。(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所、网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