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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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湾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头桥街道办事处”印章。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19日

  附:启用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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