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上海市2021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落实上海市2021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1〕2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结合市场监管职责,现制定我局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成果,持续强化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处罚。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着力培育全社会绿色生活理念。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含消字号)和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及其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塑料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药化科;配合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2.配合区商务委对集贸市场开展检查指导。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区商务委督促集贸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或窗口),实行塑料购物袋的统一采购、销售,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各市场所要加大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对使用超薄塑料袋和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牵头部门:网监科;配合部门:各市场所)

  3.做好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限塑工作。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规定,全区餐饮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通过“双随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网络监测等方式,加强对外卖配送过程中主动提供一次性餐饮具违法行为的执法。(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网监科;配合部门:各市场所)

  4.对商品过度包装开展监督管理。依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商品包装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线上线下销售、生产的食品及化妆品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牵头部门:计量科;配合部门:各市场所)

  5.配合市局和相关部门开展其他禁限塑相关工作。配合区发改委做好禁限塑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生产信息披露制度。配合市局开展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标准研究及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方案等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部门:质量与标准化科)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监管。我局禁限塑监管的重点是生产流通领域、餐饮行业和集贸市场。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区局“双随机”、属地监管、专项检查,将禁限塑内容纳入其中。科室、执法大队对各所监管情况开展督查,并重点对违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案件进行指导督办。

  3.注重协同。加强与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协作,互相配合,共享信息,形成合力。落实《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要求,对商务部门移交的违法行为线索开展核查和行政处罚。在处理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和案件调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商务部门提供协助的,应当函告同级商务部门。

  4.扩大宣传。在工作推进中,要正确把握政策口径,做到精准解读和正向引导。要指导各相关单位明确禁限塑目标、任务和要求,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完成禁限塑工作要求。

相关附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