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审计局、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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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审计局、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