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奉贤区交通行业预防性消毒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委属各单位及行业企业:
按照市防控办(沪肺炎防控办〔2022〕247号)、市交通委(沪交肺炎防控办〔2022〕18号)、区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区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本区交通行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毒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行动意义
消毒是实施“人-物-环境预防”,切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关系到整体防疫措施的落实和疫情防控的效果。
二、行动时间
2022年3月30日至4月29日。
三、行动对象
专项行动以交通工具及交通行业场所为主要行动对象。
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车、货运车辆、共享单车、船舶等;
交通行业场所:交通场站(含水上客运旅游码头)、道路养护基地、办公、住宿、食堂等重点区域。
四、行动标准
按照市疾控中心《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上海市交通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引6.0》等文件有关标准要求,以实施“人—物—环境预防”,切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为目标,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扎实开展预防性消毒专项行动。
五、工作职责
(一)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区交通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工作部署、工作督导,行业管理机构对所辖领域的消毒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流程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消毒工作主体责任,要成立以企业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消毒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消毒工作计划,加强消毒工作和消毒人员的管理,落实消毒工作所需的人员、物资、装备及经费,落实消毒人员接受消毒专业培训,熟悉消毒剂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知识,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操作,正确选用适合的消毒剂、消毒器材,加强消毒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消毒的效果和质量。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完善消毒时间、消毒液配比、消毒区域等工作台账,及时完善工作措施。
(三)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交通工具及场所消毒消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毒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消毒专项行动,充分认识消毒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排查,堵漏洞、补短板,提高能力,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按相关要求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四方责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个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根据疫情形势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措施,严格遵守科学规范消毒,做到“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杜绝过度消毒,引发社会舆情。
(三)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场所
各单位要突出交通场站(含水上客运旅游码头)、道路养护基地、办公场所等交通行业重点场所及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严格执行行业要求的消毒频次(附件2)。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处理。
(四)强化督查,确保质量效果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及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督导检查,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消毒,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确保此次消毒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采集专项行动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数据,行动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同时要着眼于长远考虑,常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梳理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行动成果。
自发文之日起,委属相关单位每3天将行业消毒工作情况报综管科,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委属相关单位于5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交通委综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