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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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委相关科室,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交运中心:

  根据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22〕28号)和区安委办通知要求,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奉贤区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次治理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面临的安全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集中力量抓好本次治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强化工作推进

  各单位要按照各级工作要求、区交通委印发的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危运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要围绕治理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交运中心要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措施要求,善于发现问题,加强问题反馈、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执法大队要制定专项检查计划,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委机关相关科室要按清单任务落实具体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督促行业管理单位、行业企业认真落实本次治理工作。各单位(科室)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迅速开展,利用一年时间,确保本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地见效。

  三、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围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通过网络、电视等线上宣传活动和线下现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次集中治理的重要意义、行业法律法规、工作经验、危运事故危害等内容,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危害警示作用,切实形成危运安全人人关心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委综管科。5月20日前报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报当季度的阶段性总结、《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隐患排查统计表》(附件4)、《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隐患问题清单》(附件5)。

  附件:

  1.上海市奉贤区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3.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4.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隐患排查统计表

  5. 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行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目标名称

具体目标

工作内容

责任分工

时间节点

牵头

部门

配合

部门

1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 强化理论学习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业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

委宣传科

委交通科

委综管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长期坚持

2

2. 狠抓贯彻落实

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牢记“国之大者”,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及部统一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推动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实际行动、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长期坚持

3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3.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配齐配强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应急处置装备队伍。

委人事科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4

(2)参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建,发挥交通专业优势,协调解决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重大安全问题。

委交通科

 

2022年12月底前

5

(3)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检查和通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

委综管科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6

4.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强化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7

5. 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

(1)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运输车(船)检测维护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8

(2)联合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惩治非法托运、违法运输、违规充装危险货物、普通货运场站堆存危化品集装箱等行为。

区交通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底前

9

(3)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0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整治

6. 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

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优化通行管控政策,畅通道路运输通道,保障车辆有序流动。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1

7. 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瞒报谎报查处力度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委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合力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

委交通科

委综管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2

(2)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监管执法中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委法规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底前

13

8. 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精准治理,重点打击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强与信息、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按照《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强化规范执法与联合督查,强化罐车全生命周期排查。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4

9.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散装危险货物车辆检查制度。引导老旧运输车辆加快报废更新。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5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0.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体系完备、可操作可落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作业企业,要按照有关指南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6

11. 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对危险货物公路运输的重大风险、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落实监测和管控措施,实现风险因素动态监测,及时掌控风险状态、发布风险预警。针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17

12.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坚持示范引领、分批推进、质效优先、全面覆盖的原则,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委交通科

区交通执法大队

区交运中心

2022年12月底前

附件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办安监函〔2022〕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3月9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以下称《治理方案》)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意见》《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实践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和特点,认真梳理《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0〕46号)和《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危险货物运输“双重预防机制”不完善,对本部门、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不清楚、不掌握,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管控和化解重大风险,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公路水路运输、港口生产等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专业知识匮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检查不认真,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谕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三)危险货物运输通道不畅通问题。各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不统一,特别是部分地区当地相关部门随意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未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进行有效引导,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困难。部分地方限制相关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水路运输通道受阻。此外,有关法规规定不一致,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对部分危险货物运输的包装、安全运输和应急处置等要求不兼容,阻碍运输通畅。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问题。道路运输环节,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货物问题时有发生,且违法情形较为隐蔽,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驾驶员及押运员“对承运货物的危险特性不清楚,运输过程安全注意事项不清楚,随车应急工具使用方法不清楚”等问题突出。水路运输环节,托运人瞒报谎报危险货物问题仍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

  (五)运输工具和设施重大安全风险。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带病运行”,部分老旧液货危险品船舶技术状况偏差。三峡危险货物过闸安全管理措施还不够完善。一些地区港口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风险聚集,少数危险货物港口企业风险辨识管控不够严格,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

  (六)公路水路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尚未建立贯通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全要素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危险货物车船驾驶员对所载危险货物理化性质认知缺乏。

  危险货物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不严,对违规行为执法不到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车辆泄漏事故时有发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人事教育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机关党委牵头,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配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长期坚持)

  2.狠抓贯彻落实。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牢记“国之大者”,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及部统一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推动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实际行动、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配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3.配合地方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应急处置装备队伍。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指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指定位置临时停放的引导工作。积极派员参与地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建,发挥交通专业优势,协调解决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重大安全问题。(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检查和通报,按时间节点完成《意见》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部内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强化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落实水路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相关规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齐合规安全管理人员。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6.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执法。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运输车(船)检测维护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惩治非法托运、违法运输、违规充装危险货物等行为。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办、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整治。

  7.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强化规划引领,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畅通运输通道。及时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研究解决各运输方式衔接的相关问题,有效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政策与标准,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优化通行管控政策,畅通道路运输通道,保障车辆有序流动。针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隧道问题研究建立分级通行管理制度,细化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按危险货物分类深化研究水路运输通道畅通情况,推进危险货物水路运输通道畅通。(法制司、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8.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瞒报谎报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提升协同监管水平,合力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涉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监管执法中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9.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准入、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会同公安部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精准治理,重点打击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按照《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部署,严把新罐车准入,有序消化存量,强化规范执法与联合督查,强化罐车全生命周期管控。(运输服务司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0.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加强港口堆场、仓库、罐区等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按照《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完成港口企业大型油品储罐“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和紧急切断阀等系统改造提升,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立实施月调度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水运局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强化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经营资质年度审核。严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过驳作业审批管理。严格落实散装危险货物船岸检查制度、认真做好作业前和作业中各环节的工作。加大涉及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洗舱、过驳、港口装卸作业等现场监管力度。严格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桥区水域管理。持续推进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引导老旧运输船舶加快报废更新。船舶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液货危险品船舶检验各项要求。引导国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建立择优选船机制,通过市场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水运局、海事局、船级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12.加强风险防范和管控。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体系完备、可操作可落地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要按照有关指南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的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理。重大风险“一企一策”“一项一案”,全程严格监测管控。2022年底前,深化完成三峡危险货物过闸关键技术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加以落实。(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3.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对危险货物公路水路运输及港口存储、装卸作业的重大风险、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落实监测和管控措施,实现风险因素动态监测,及时掌控风险状态、发布风险预警。针对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完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确保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4.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坚持示范引领、分批推进、质效优先、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依职责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负责落实;2022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治理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地见效。各部门、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要将有关落实情况报送部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部将定期调度,适时组织相关司局通过安全生产检查等形式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附件3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备注

 

 

 

 

 

 

 

 

 

 

 

 

 

 

 

 

 

 

 

 

 

 

 

 

附件4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隐患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指导企业数量/家次

发现隐患数量/次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执法处罚

警示约谈/家次

行业通报/家

总数/项

已整改/项

总数/项

已整改/项

行政处罚/家次

责令停产停业/家

关闭取缔/家

罚款/万元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

附件5

危险货物运输重大隐患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检查指导时间

检查指导单位

被查单位

重大隐患内容

(摘要)

采取措施
(限期整改、处罚、查封、停产、交办等,文书编号)

整改
时限

整改完成验收时间

备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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