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零陵路(天钥六期段)出入口改造工程项目】

印发日期:2026-02-13      发布日期:2026-02-13      徐府房征〔202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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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徐府房征〔2026〕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二次修正)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零陵路620号(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所附附图为准)。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零陵路(天钥六期段)出入口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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