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6〕9号)和《2026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黄教基〔2026〕1号)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适用对象
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
二、登记所需材料
1.学生为黄浦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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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五年制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
六年制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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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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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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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护人户口簿(地址页、监护人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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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1)该地址与学生户籍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3)如产权人与学生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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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学毕业证书(或注明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表) |
学籍信息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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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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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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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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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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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学六年学制中的五年级学生7-9项材料,待入学报到时交至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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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为本市户口,居住在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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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五年制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
六年制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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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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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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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护人户口簿(地址页、监护人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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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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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1)该地址与学生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 日页、产权人页。 (3)如产权人与学生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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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学毕业证书(或注明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表) |
学籍信息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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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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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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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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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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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学六年学制中的五年级学生8-10项材料,待入学报到时交至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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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为外省市户口,居住在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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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五年制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
六年制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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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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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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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护人户口簿(地址页、监护人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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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学生和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等证件凭证的居住地址必须一致,居住地址在黄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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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一方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在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家长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完整显示家长姓名、证件号码、已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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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1)该地址与学生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 日页、产权人页。 (3)如产权人与学生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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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学毕业证书(或注明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表) |
学籍信息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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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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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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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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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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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3)小学六年学制中的五年级学生9-11项材料,待入学报到时交至初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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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为港澳台地区居民、外籍,居住在黄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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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需材料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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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居住证或通行证需有效期内; 住宿登记表:2026年内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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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有效期内的护照和居留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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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护人相关证明 |
上海户口: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 户口簿地址页(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表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监护人还应持有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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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户口:须符合外省市学生父母证件要求。 居住证地址与学生证件材料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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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外籍: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监护人所持证件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地址应与学生证件材料地址一致,住宿登记表为2026年内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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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1)该地址与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所持材料地址一致 (2)如为产证或凭证须提供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3)如产权人与学生是三代直系关系的,请另提供佐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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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出生证明 |
如是外文,需提供有营业执照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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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学就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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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生在校成绩及评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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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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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
1. 信息录入、确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将信息录入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后,由家长签字确认。
2.入学安排
①截至6月底审核通过的学生,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学生户口地址(不含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对口安排学生入学。如对口学校学额已满,将全区统筹安排。8月15日前,录取学校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②7-8月审核通过的学生,根据学生本区户口地址、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学校最迟在开学前一天,通知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3.外省市小学六年学制中的五年级学生及家长须承担无小学毕(结)业证书可能对将来产生的影响及后果。
四、提醒
1. 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12—14日。有意向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家长,建议在5月8日前,完成信息登记、材料审核、确认各类事项,否则可能错过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
2. 非本市户口的学生,请家长做好相关证件的续签,以免影响初中毕业升学。
五、受理时限
即日起接受咨询,受理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8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网址:https://zhaoban.hpe.cn/
地址:金陵中路189号
电话:53078139
时间:周一—周四 上午9:00—11:00 下午1:45—3:45
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45—2:45
黄浦区教育局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