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与制造协同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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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与制造协同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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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