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规定,鉴于上海箱云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迁出临港新片区,已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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