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关于取消临港新片区一家企业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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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规定,鉴于上海箱云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迁出临港新片区,已不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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