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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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林长制办公室: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函〔2023〕19号),对全国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上级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要注重结合融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近期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聚焦森林防火、防台防汛、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边学习、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改。要善于总结提升,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中的好的做法,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抓实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7日下班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林长办。

  联系人:叶胜;  联系电话:15802136771。

  附件: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上海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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