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各区科技部门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相关权限的通知
沪科〔2022〕59号
各区科技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全市“一业一证”改革,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2〕1号)有关要求,在向浦东新区科经委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基础上,从2022年4月1日起,针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行业综合许可证相关办件,市科委向其他各区科技部门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受理、发证两个环节的权限。
市科委将加强对各区科技部门的业务指导。各区科技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并协助市科委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审批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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