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及《202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制定《2025年奉贤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3日
2025年奉贤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及《202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不断将市委市府、区委区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奉贤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为实现“奉贤美、奉贤强”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保障
(一)推进新修订的法规规章实施。做好新修订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贯和实施工作。做好《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贯彻落实。落实《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等执法规范。深入落实《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专用“检查码”应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二)完善区知识产权联盟工作机制。发挥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集中领导工作优势,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行政与司法衔接路径、健全司法协作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力奉贤企业更好开展域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建立奉贤区重点商标保护机制。根据《<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聚焦关键领域,制定科学的评估体系,完善申报和审核流程,积极推进《奉贤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建立,通过将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经济价值等的商标纳入重点保护范围,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行政保护。同时,建立《奉贤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名录中的商标进行评估和更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商标纳入名录,对不再符合保护条件的商标予以移除,以保持名录的活力和适应性,推动奉贤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四)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政策支持。开展并完成新一轮《奉贤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修订,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维权保险、对成功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让有限的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提升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二、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力度
(五)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深入落实《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研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的解读与适用,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取得良好质效。畅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与调解、司法等领域衔接,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行政裁决途径解决纠纷。积极探索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差异化办案模式,使用技术鉴定、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等手段助力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查办,办理一批典型性和指导性的案例。建立区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积极开展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宣贯培训,配强行政裁决专门人员,培养一支会办案能办案的工作队伍,有效提升行政裁决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严格商标行政执法保护。加强对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等新类型商标侵权行为的研判,推进公正合理保护,不断提升本区商标侵权案件的办案质效。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监管,督促其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重点围绕仓储、运输、邮寄等关键环节,聚焦直播带货、微店微商等新兴领域,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节,严厉打击“傍名牌”、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各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对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的规制。发挥好奉贤商标受理窗口“前哨”作用,积极排查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线索,推荐区内符合条件的商标品牌积极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实现精准保护和长效监管。
(七)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深入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络平台、专业市场等信息监测,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关于“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2024年“奉贤黄桃”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围绕“奉贤黄桃”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全力助推“奉贤黄桃”金名片的打造。围绕重大节假日、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奉贤黄桃”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奉贤黄桃”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和执法保护,全力维护奉贤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
(八)规范专利商标的申请和使用。认真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代理“蓝天”行动方案,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根据市知识产权局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通报,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后续处置工作,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按要求及时办理市局交办、转办或督办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线索,重点打击使用带有欺骗性、不良影响等禁用商标违法行为,并及时反馈相关处置情况。重点打击假冒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九)强化执法专业指导。建立知识产权领域“战区式管理服务型执法”保护机制,对于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新类型新领域、侵犯国外知名商标品牌、驰名商标或者上海市重点商标的,以及涉及域外保护或者跨区域联合保护的案件及违法线索,采取“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属地监管所”战区式联合执法模式,提高大案要案办理质效。严格落实案件指导请示和批复的书面备案制度,加大对重点案件及违法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对于属地监管所承办的重点复杂案件做好案情研判等并及时予以答复,对无法答复的疑难问题,做好案情梳理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做好案卷评查与总结工作。积极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办理相关案件,同时加强本区域内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查办的业务指导,形成一批本区域典型案例并积极向上级部门进行报送。
三、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活动保护
(十)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保护。积极配合做好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及时组织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工作,对于有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需求的企业,根据企业数据产品特性,提供专家上门一对一指导服务。研究制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新增数据产品知识产权存证予以经费补贴,激励广大市场主体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产权登记工作,为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提供证据支撑。
(十一)加强消费品领域保护。聚焦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玩具、家用电器、黄金珠宝、化妆品等消费品领域及创意设计、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以及网络市场、专业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与商标专利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对于区域内侵权多发频发的领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铁拳”、“守护”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护。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的保护工作,防止将纪念活动标识制作商标或者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做好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十二届世界运动会、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等大型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仿冒运动会纪念品、文创产品等侵权行为。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重点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按时办理市局交办、转办或督办的展会内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线索,并及时反馈相关处置情况。做好迪士尼乐园、乐高乐园等上海市重点项目及上海时装周、上海电影节、上海旅游节、上海一级方程式锦标赛等上海市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相关侵权假冒行为。做好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对电商平台、商超、专业市场的监管,防范侵权假冒商品流通。
(十三)推进规范化市场建设。根据《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严格规范上海辉展果蔬市场经营管理,树立好区域规范化市场标杆作用。强化商业综合体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以大型商场、商圈等为重点,完善商业综合体知识产权保护联席沟通机制,深入推动开展“双真承诺”活动。通过推进“双真”承诺活动和规范化市场培育建设,有效提升各商业单位和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商业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体系
(十四)凝聚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共识。继续办好2025年度奉贤区知识产权保护大会,总结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情况,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部署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发布《2024年奉贤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奉贤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强区建设杰出贡献案例,在全区进一步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共识,助力奉贤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十五)优化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服务效能。积极借助“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作为全国首个化妆品领域快速维权中心的优势地位,高质量推进化妆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工作,积极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技术调查等支撑区域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工作,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活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推动与法院、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的协同保护,为本区化妆品为主的美丽健康产业领域企业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足区域企业快速发展中对化妆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需求。
(十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保护。在与海宁、柯桥、宜兴多地共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长三角、十二省市等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优化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结果互认等工作,按时处理好知识产权侵权移送线索,强化对移交线索的跟踪督办,加强对重点商标、地理标志的协作保护,破解跨地区“隐蔽性”侵权等新问题。强化奉贤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纽带作用,完善保护联盟运行机制,发挥联盟成员单位主体作用,畅通执法协作和协同联动,加大跨区域办案协作、线索通报、标准对接、业务交流力度,织密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网”,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标准和司法保护标准统一,主动开展民事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对接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方面的协作。
(十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发挥区内东方美谷企业集团、区人民调解中心、区消保委、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桥园区)、临港蓝湾和工业综合开发区等6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职能作用,推进制度完善、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养,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手段,探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降低维权成本,体现保护效果。不断推进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签署的《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沟通平台、调解衔接联动平台、诉调对接平台和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合作平台。
(十八)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优势资源协作合力。积极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奉贤受理窗口、上海市首批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上海商标品牌协会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上海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东方美谷工作站、中华商标协会化妆品产业专业委员会等一批国家级、市级政策措施和创新平台,健全与区内外、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通过召开信息沟通会、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区内外、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的信息交流,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精准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十九)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奉贤分中心”落地奉贤为契机积极开展服务工作,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取得实效。丰富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窗口,搭建区域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平台,开通服务热线,提供咨询、培训等公益服务,畅通企业涉外维权咨询渠道。聚焦企业涉外生产经营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围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培训,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处理能力。探索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团队,深化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为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出具专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书,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法律实务支撑。常态化发布“海外知产纠纷风险预警”和监测到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制作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建立风险预警与防范体系。
(二十)创新知识产权数字化监管模式。依托奉贤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信用风险信息有效归集,统筹推进数据融合、技术融合,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积极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持续优化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及专利专题数据库,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依托奉贤区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工作站,构建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奉贤模式”。
五、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宣传培训。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为加强行政保护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等新出台政策法规的宣贯培训,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组织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宣贯培训,组织一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裁决办案人员轮训、示范口头审理旁听、模拟口头审理等活动,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
(二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和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定责任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及时向区知识产权局报告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向区知识产权局请示报告。区知识产权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侵权多发频发、保护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