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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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相关单位:

  《上钢新村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上钢新村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坚持党建引领、楼组包干、以房管人、以人管房,推进了联防联控工作有效开展。为将已形成的经验转化为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上钢新村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人口管理提质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实现街道人口信息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服务。主要有:坚持党建引领,条块结合,区块联动,建立完善街道人口办、片区人口管理服务点、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三级联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人口基础信息“应登记尽登记,应核销尽核销”;建立“2+1+X”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标准人员配置,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作为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进入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并推动其他执法队伍和工作力量进入,明确以居民区块长、楼组长、物业保安、党员骨干、平安志愿者为人口信息发现与采集主体、综合管理社工为人口信息录入主体,以社区民警、综合协管队员为人口信息核查主体,进一步完善人口发现采集、登记核销、录入核查、居住证办理等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群防群治守护网,实现人口服务和管理与“群租”整治、非法行医整治、特殊人员管控等工作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以智能应用为支撑,全面实现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提质增能。

  二、工作对象

  主要包括上海市户籍人员、境内外来沪人员。

  三、管理体系

  (一)健全街道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

  调整完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口管理、社区服务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为组员的上钢新村街道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人口办”),由人口管理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社区平安办公室。领导小组依托行政党组,定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决定、指示和意见;研判会商、统筹协调街道人口服务和管理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片区、居民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二)健全片区人口管理服务点。

  设立第一(上钢)、第二(济阳)、第三(德州)片区人口管理片区服务点,由综合协管队员主管担任片区组长。主要职责是在街道人口办的授权下,对本站点辖区居民区人口信息进行核查和PDA系统录入,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开展对疑难信息采集点位的补充采集录入和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三)健全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

  建立“2+1+X”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标准人员配置,“2”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民警担任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双组长,“1”为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X”为其他执法队伍和居民区块长、楼组长、物业保安、党员骨干、平安志愿者等工作力量。主要负责本居民区实有人口发现、采集、登记、核销和录入工作,协同街道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做好小区各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于大区块的居民区,依托区块工作理事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的联动协同,形成区块内居民区一张网同步效应、一盘棋联动效应、一体化乘数效应。

  四、工作流程

  (一)人口信息变动发现。

  按照“楼组包干”要求,人口信息变动发现以楼组长为主,物业保安、党员骨干、平安志愿者协助参与。楼组长负责动员本楼组党员骨干、居民协助发现相邻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居民区块长。物业公司负责加强小区门岗值守,物业保安每天将外来人员登记信息报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

  (二)人口信息采集。

  人口信息采集以居民区块长为主,楼组长协助。块长应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对变动人口发放和收回《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采集情况交各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其中重点地区人口信息应当天发现、当天采集、当天录入、当天核销。

  (三)人口信息录入、核销。

  人口信息录入、核销以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为主,其他居民区社工协助。综合管理社工应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将采集信息在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人户分离)、境内外来沪人员系统录入或核销。居民区要建立AB角制度,保证人口信息录入、核销工作不断不乱。

  (四)人口信息核查。

  1.月度属地化信息核查。综合协管队按片区定期负责居民区录入信息比对、PDA系统录入、核销和《居民区实有人口核查月报表》等。综合协管队每周三、周五在社区民警带领下至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报到,分白天和晚上两组排班,对居民区开展“扫楼式”核查;对各楼组疑难信息采集点位进行补充采集录入、核销;每个居民区每月核查量应不少于80人,并应在年内完成全覆盖普查,核查情况及时录入PDA系统,每月形成《居民区实有人口核查月报表》。

  2.年度交叉式信息核查。由综合协管队组织实施,每年两次(分别在3月和9月份),安排队员交叉对其他片区人口信息进行普遍性“扫楼式”抽查,对各居民区人口管理情况进行相互检查。

  3.自主申报、窗口办理人员信息核查。在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公布上海市人口服务和管理二维码,鼓励居民网上自主申报。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开展对居民网上自主申报、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居住证》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对实际居住地与申报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及时核销,对漏登人员及时补充录入信息。

  五、工作制度

  (一)街道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通报制度。

  结合街道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季度工作例会,对各居民区季度人口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及重点工作布置;结合平安口月度工作例会,每月对各居民区上月人口管理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和点评,对本月工作重点进行提示。

  (二)居民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分析制度。

  街道层面推进人口信息管理智能化建设,整合利用现有房、人、车、公共设施等信息资源,推进智能分析和场景应用建设,形成主动发现、自动指令、快速处置、实时反馈的管理闭环,提高对重点群体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居民区层面,每季度最后一周,由社区民警、综合管理社工、综合协管队员组织各居民区楼组长对本居民区人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查漏补缺。

  (三)人口信息飞行检查制度。

  由街道人口办、派出所、街道社会治安市民巡访团组织实施,检查成绩作为各服务站点、居民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小组年度评先创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专项联动处置制度。

  对于不服从居民区管理、不配合进行人口信息采集的人员,由各居民区联勤联动工作站上报社区民警后,由派出所向街道城运平台申请专项联勤联动,牵头组织社区民警、综合协管队员、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城运平台第三方力量开展专项联勤联动,联合上门进行人口信息采集、补录。

  六、奖惩措施

  (一)居民区奖惩措施。

  街道人口办对各居民区每月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未及时录入有关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给予通报批评。其中对未及时录入八类严重暴力案件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年终考核时一票否优。对月度排名末位的居民区,实行“三约谈、两通报”制度。年度内月度首次排名末位,由平安办、派出所人口管理专职干部约谈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年度内累计2次月度排名末位,由平安办主任、派出所分管副所长约谈居委会主任;年度内累计3次月度排名末位,由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约谈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同时,考核结果每月报街道社区党委,将考核结果与居民区党总支考核评先、干部评优和任用直接挂钩,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二)社区民警奖惩措施。

  月度排名末位的所属居民区民警,实行“一次提醒二次约谈三次通报”制度。年度内首次月度排名末位,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长约谈;年度内累计2次月度排名末位,由派出所所长约谈;年度内累计3次月度排名末位,在工作例会或公告栏中进行通报批评。人口核查中发现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按上级规定给予奖励。未及时核查有关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基础工作扎实,考核优异的社区民警在评选“最佳社区民警”活动中酌情加分。

  (三)综合协管队奖惩措施。

  根据各队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工作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并纳入新区人口管理立功竞赛和街道社区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队员,进行约谈。年内首次排名末尾的由综合协管队主管进行约谈,第二次由街道人口办副主任进行约谈;人口核查中发现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按上级规定给予奖励。未及时核查有关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应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四)楼组长、平安志愿者奖惩措施。

  严格按照街道统一的志愿服务积分标准,每半年对楼组长、相关党员骨干、平安志愿者进行慰问;年度平安大会对人口信息发现采集及时准确的楼组长和平安志愿者进行表彰;人口信息发现采集中发现违法犯罪等涉案人员或线索的,按上级规定给予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社区平安建设和治安管理的基础工作、关键环节。各居民区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联勤联动工作站的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优化机制,压实责任。街道将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压实各方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实绩,不断提升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互通,强化衔接。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各方应高度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做好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合力。

  附件:

  1.实有人口发现、采集、录入、核销、核查流程图

  2.居民区实有人口核查月报表

  附件1

实有人口发现、采集、录入、核销、核查流程图

  
         录入、核销:以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为主,其他居民区社工协助。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将采集信息在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人户分离)、境内外来沪人员系统录入或核销。
        采集:以居民区块长为主,楼组长协助。接到报告后2天内对变动人口发放和收回《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采集情况交各居民区综合管理社工。其中重点地区人口信息应当天发现、当天采集、当天录入、当天核销。
         发现:以楼组长为主,党员骨干、平安志愿者协助参与。第一时间上报居民区块长。
      核查:以综合协管队为主,每周三、周五按照每月每个居民区不少于80人的标准进行“扫楼式”核查和PDA系统录入、核销。每月形成《核查月报表》,年内完成全覆盖普查。
附件2






           年        月居民区实有人口核查月报表
序号    
居委    
总核查人数(每个居委不低于80人)    
正确率    
备注    
小计    
其中:应登未登人数    
其中:应消未消人数    
其中:正确人数    
1
钢一
 
 
 
 
 
 
2
钢二
 
 
 
 
 
 
3
钢三
 
 
 
 
 
 
4
钢四
 
 
 
 
 
 
5
钢五
 
 
 
 
 
 
6
钢六
 
 
 
 
 
 
7
钢七
 
 
 
 
 
 
8
钢九
 
 
 
 
 
 
9
钢十
 
 
 
 
 
 
10
德一
 
 
 
 
 
 
11
德二
 
 
 
 
 
 
12
德三
 
 
 
 
 
 
13
德四
 
 
 
 
 
 
14
德五
 
 
 
 
 
 
15
德六
 
 
 
 
 
 
16
德七
 
 
 
 
 
 
17
济一
 
 
 
 
 
 
18
济二
 
 
 
 
 
 
19
济三
 
 
 
 
 
 
20
济中
 
 
 
 
 
 
21
耀一
 
 
 
 
 
 
22
耀三
 
 
 
 
 
 
23
花城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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