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办法》的通知
长卫健发〔2023〕66号
各街道(镇)、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区计生协会:
现将《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办法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
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做好长宁区2023年度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上海市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办法》(沪卫人口〔2023〕8号),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六个方面:一是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二是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三是计生奖励扶助;四是计划生育管理;五是健康家庭建设;六是计生技术服务。
三、考评办法
(一)分值构成
考核总分合计120分。其中,主要指标100分、创新工作20分。
(二)考核形式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区计生协会,将对各街道(镇)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总体评价,结合信息系统数据、工作抽查、现场调研和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必要时抽取个别现场进行核实,形成综合评估结果。此外,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年度总结评估会议,进行特色亮点交流、书面材料审核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结果反馈
主要指标得分在74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75-84分的,为“一般”;85-89分的,为“良好”;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也将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镇)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各街道(镇)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表
长宁区202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情况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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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数 |
评分标准 |
考核部门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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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婚育友好氛围(10) |
计生政策宣传 |
5 |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决定》、《人口计生法》以及市委《意见》、《人口计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措施。能够开展覆盖全街道的宣传,得3分;在特定人群中宣传效果显著、具有亮点特色的,得5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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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
2 |
积极整合辖区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社团组织优势,弘扬民族传统,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效果好的,得2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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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网络知识竞赛 |
3 |
积极参加市卫健委、市计生协会联合举办上海市第二届“好孕来-生育促进暨家庭健康宣传服务直通车”网络知识竞赛,全区范围排名前3的,得3分;排名4-7的,得2分;排名8-10的,得1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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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维护好计生家庭合法权益(5分) |
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
3 |
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测算、资格确认,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生奖励费的审核及有关资金发放,组织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好的,得3分;出现责任差错事件,每件次扣5分,可累计。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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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计划生育假期 |
2 |
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落实生育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做法。积极申报试点的,得2分;按要求完成宣传督促工作的,得1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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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建立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15分) |
落实“三个全覆盖”制度 |
7 |
及时准确掌握计生特殊家庭基础信息,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工作制度。效果好的,得7分;其他视情况扣分。计生特殊对象信息更新超过2个月未掌握的,每人次扣5分,可累计。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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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生特殊家庭项目 |
8 |
深入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居家探访”和“代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住院护工补贴、年度体检、就医陪护、“暖心行动”工作。全面实施以上项目的,得6分;推进力度大效果显著的,得8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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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优生优育和生殖服务水平(23分) |
健康家庭促进 |
9 |
加强生育养育指导,组织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开展面向家庭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实施健康家庭行动,助力健康上海建设。全面开展以上工作得7分;承接市、区级宣传活动且效果显著的,得9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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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优生项目 |
4 |
国家孕前优生项目计划完成95%以上,得4分;未完成,视情况扣分;月报表报送、质量管理措施、检查信息录入,有1项未达到要求扣 0.5 分。 |
公共卫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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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技术服务 |
2 |
与委托机构协议正常履行;服务质量、经费使用有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应用正常。有1项未达到要求,扣 0.5分。 |
公共卫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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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 |
8 |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项目,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年度本市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评估结果,95分及以上,得8分;90-94分,得6分;85-89分,得4分;80-84分,得2分,80分以下不得分。 |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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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 管理和服务水平(6分) |
扩大母婴设施建设覆盖面 |
3 |
贯彻落实《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坚持需求导向、便民利民,分类推进母婴建设,扩大母婴设施覆盖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母婴设施基础数据及分布情况。工作开展效果好的,得3分;未掌握母婴设施建设的,每点位扣2分,可累计;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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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 |
3 |
按照《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母婴室建设标准,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母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效果好的,得3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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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 (6分) |
人口监测 |
2 |
做好出生人口监测,开展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情况年度综合评估。得2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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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形势分析 |
2 |
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做好常规人口计生统计,开展家庭发展情况抽样调查,编制本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得2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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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个案信息核实 |
2 |
加强出生个案计生信息核实,完成率达到98%以上(2022年10月-2023年9月)得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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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33分) |
计生行政事务办理 |
2 |
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计生政务事项“一网通办”、“好办”“帮办”等工作,得2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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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
2 |
按照要求做好本区有关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得2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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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信访稳定 |
5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计生信访稳定工作。1.去京(包括外省市、境外)非正常上访、参与去京(包括外省市、境外)集体访,每人次扣1分;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去京(包括外省市、境外)正常访,每人次扣0.2分;参与去市委市政府集体访,每人次扣0.2分;参与去市卫生健康委集体访,每人次扣0.1分。发生上述情况,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处置,每次扣1分。 2.交办的信访事项应解决而未解决、不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每件次扣0.5分。3.发生重大负面舆论或风险或重大突出矛盾造成严重后果(被国家通报等),视情扣1-8分直至考核排名末位。以上扣分上不封顶,即此项目总分5分扣完后可以得负分。 |
委信访办/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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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建设 |
4 |
建立健全新时期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网络队伍,加强各级计生工作者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提升政策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工作开展好的,得4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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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工作 |
4 |
注重工作相关信息的积累和上报,报送信息须格式规范且时效性强,每月至少规范上报3篇信息,2023年5月-11月间,市、区级媒体录用3篇的,得4分;达到上报数量但录用少于3篇的,得3分;未达到数量要求的每缺1篇扣1分。 |
老龄家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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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协会工作 |
18 |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人口家庭发展工作中的作用,指导各级计生协会开展工作。加强协会队伍建设,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得3分;加强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有成效,得3分;加强暖心家园建设、权益维护等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得4分;落实生殖健康相关项目,有显著推进效果的,得4分;加强家庭健康促进,推进优生优育相关项目的,得4分。以上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计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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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生工作创新 |
20 |
勇于开拓创新,推动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承接国家级试点项目,或者创新项目得到国家层面肯定,得20分;承接市级试点项目,或者创新项目得到市级层面肯定,得10分;积极开展区级试点创建,得5分;其他,视情况得分(相同内容往年已加分的不重复统计) |
老龄家发科 公共卫生科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计生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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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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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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