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民政局等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区“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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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区“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关于推进我区“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关于推进我区“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农村老年人养老实际需求,现就推进“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为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三园一总部经济为核心的村级集体经济,根据《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中“探索利用农民宅基地用房发展养老服务设施”要求,依托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流转农民闲置的宅基房屋或利用闲置的集体资产,建设“青春里”养老社区,由第三方养老专业团队统一管理,在养老社区中引入长护险、居家养老、长者照护等服务,凝聚乡音、乡情、乡韵,打造人文和谐环境,建成集乡村旅游和乡村养老为一体的产业链,形成“走民宿规划建设之路,结度假式养老之果”的乡村发展模式,打造奉贤老年人“幸福生活正青春”品牌。同时,优先保障本村本镇宅基地流转的、集中上楼的老年人就地养老,兼顾本区老年人,实现老年人“住得近、住得起、住得惯”的家门口健康养老、快乐养老。

  二、建设要求

  (一)遵循“三个必须”原则

  “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必须遵循“三个必须”原则:一是“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必须与“三园一总部”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二是“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必须符合当地老年人的实际养老需求;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获得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必须有所反哺“青春里”养老社区的日常运营。

  (二)建设标准与功能配置

  在设施规模方面,一般宜设置49—150个床位,床均建筑面积为18-40㎡左右,各街镇可以新建、也可与现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设置,按照实际需求,因地制宜配置。

  在场所设置方面,应当符合环保、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规定;建筑设施周边有一定的绿化和活动场所;以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照料护理所必需的用房为主,包括老年人卧室、浴室、卫生间、厨房(食堂)、污物处理间、活动(康复)室等;配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技防、照明、防滑、紧急呼叫等安全防护措施。

  在功能配套方面,要考虑养老社区延伸服务效益,拓展服务范围,为周边村民提供社区为老服务,可配套设置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特别是为老服务资源,方便老年人办事;配套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配套设置社区老年人助餐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实惠、健康的助餐服务。鼓励配置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如便利店、银行(ATM机)、理发室、药店等。

  三、运营管理

  养老社区以市场化运营为主,鼓励引入养老专业服务团队运营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要丰富社区内住养老年人服务内容,辐射社区周边居家老年人服务范畴,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形成多种形态、多种模式的运营管理,选择符合奉贤实际和特色的运营方式予以推广。

  建立全区“青春里”养老社区运营管理协调机制,实现运营管理三个特性:一是“青春里”养老社区可体现资源共享性,在“青春里”养老社区能够满足本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分享给其他区域有需要的老年人;二是“青春里”养老社区要符合养老规范性,明确入住对象、入住流程,强化设施运维、安全管理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三是“青春里”养老社区鼓励市场化运营,考虑到有些“青春里”养老社区的租金成本较高,可适当吸引区外老年人入住,原则上不得超过养老社区床位数的50%,确保本地区养老需求,所得盈利弥补区内老年人入住的成本缺口。

  在价格制定方面,要充分考虑入住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和年龄层次,应当考虑外区户籍老年人使用区内公共服务资源情况,分类分层予以制定老年人入住养老社区收费标准。奉贤区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社区的,收费一般在1500-2500元/人左右,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各镇各村实际可适当予以减免;外区户籍老年人入住养老社区,各镇可根据市场效益测算后自行制定。

  四、扶持办法

  (一)建设补贴: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青春里”养老社区按照区镇两级1:1配套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区级补贴不超过每张新建床位2万元。由镇级先行支付,区财政根据该项目实际支付金额将区级承担部分通过区对镇转移支付拨付镇级。涉及街道的配套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街镇也可以按照谁主建谁享受的原则补贴给建设方。

  (二)运营补贴: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对“青春里”养老社区日常运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自正式执业之日起,前三年按照每张床位(收住本区户籍老人数)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由区镇1:1配套承担。涉及街道的配套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获得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必须有所反哺“青春里”养老社区的日常运营。

  五、实施步骤

  2019年,试点建设青村镇吴房村“青春里”养老社区,探索农村原居养老新模式。

  2020年,推进建设庄行镇浦秀村、西渡街道五宅村“青春里”养老社区,挖掘可复制、可推广建设经验。

  2021-2025年,有序推进南桥镇、奉城镇、四团镇、柘林镇、金汇镇、头桥公司等地的“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

  六、组织领导

  各街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青春里”养老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属地政府是推行“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协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各方意见,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养老社区建设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青春里”养老社区整体建设方案研究及养老社区日常运营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制定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落实。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建设前期需求排摸。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绩效评估。属地政府全面负责“青春里”养老社区的建设推进和日常管理,落实工作措施,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青春里”养老社区安全有序运营。

  七、督导考核

  区乡村振兴督导组每月将对“青春里”养老社区建设进度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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