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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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松江区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松江区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推进全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国际化,根据《松江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重点业态发展

  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概念验证与孵化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科技服务业重点业态,高水平打造松江大学城科创源,承载创新研发、技术转化、产业孵化和生产制造等功能,着力推动高校科研成果在地转化。

  二、支持重大投资项目申报

  对上海市科技服务业企业重大投资立项项目予以1∶1区级配套,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科技研发投入

  对上一年研发投入增量为1000万元至2000(含)万元、2000万元至3000(含)万元、高于3000万元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应用场景开放

  推动科技服务业应用场景开发开放,聚焦科技服务业重点业态,建立服务需求清单发布机制,以揭榜挂帅形式予以支持,签订技术合同后给予揭榜方最高20万元扶持。

  五、支持检验检测业发展

  对首次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通过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的认证检验检测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批“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外认可机构颁发的认可资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六、支持工程设计服务集聚

  鼓励具备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资质的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技术输出方(合同乙方)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取得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并且每年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执行额达到1亿元以上,按0.5‰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优惠政策的企业,自发现之日起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尽快追回扶持资金,应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信息目录。

  相关链接:关于《松江区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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