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推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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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关于推动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为全面推动区块链技术攻关、产业发展、应用创新和生态培育,推动徐汇区区块链产业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以技术创新生态为特色的“国家区块链技术先导区”,有力支撑徐汇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制定本扶持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登记注册在徐汇区的,或主要经营活动在徐汇区,从事区块链、Web3.0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支持领域

  1.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区块链技术接入、异构跨链、安全防护、隐私计算、抗量子密码、同态加密等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密码学、智能合约、共识机制、分布式网络与存储、分布式身份认证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2.鼓励区块链在政务服务、数据流通、知识产权保护、供应链金融、商品溯源管理和绿色低碳等领域应用,支持打造区块链典型应用示范;

  3.支持国内外区块链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汇聚,支持区块链优质企业、链主企业集聚,加快构建区块链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4.其他国家和上海市支持的重点领域。

  三、支持内容

  (一)加强底层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

  1.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区块链技术接入、异构跨链、安全防护、隐私计算、抗量子密码、同态加密等前沿技术研究。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聚焦密码学、智能合约、共识机制、分布式网络与存储、分布式身份认证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区块链关键技术研发的企业,在年度研发设备、工具软件、算力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经认定,按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上述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区块链基础平台建设。支持相关创新主体建设联盟链底层平台等区块链基础平台。鼓励相关创新主体建设自主可控的底层开源技术平台,探索开发基于区块链的可信芯片、智能服务器及操作系统。支持相关创新主体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领域私有链。相关创新主体购买或租用算力的,经认定,最高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支持。

  3.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一批聚焦科技前沿、集聚高端人才、引领创新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区块链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中心。对获得国家、上海市认定的区块链相关技术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研发平台项目,经综合评定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同一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支持开展区块链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区块链核心技术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区块链专利海外布局,获得相关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

  5.鼓励参与区块链标准制定。鼓励发起或参与区块链底层技术、跨链互通、应用服务、应用安全等方面的全球合作和标准制定。对推动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导或参与制定区块链细分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相关标准研发费用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构建链主引领的产业生态

  6.加大链主企业引进力度。支持区块链链主企业引进,鼓励国内外顶尖区块链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汇聚;支持区块链、Web3.0等领域的专业测评企业及机构落户。经认定的区块链链主企业或行业标杆企业和机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

  7.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和标杆企业。鼓励区块链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本土区块链领军企业和隐形冠军。综合考虑区块链企业规模、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年末用工人数、知识产权数量、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内区块链标准数量等企业经营状况,经认定,单一企业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8.支持区块链企业形成集聚效应。依托“数链空间”等载体,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央国企以及民企总部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区块链产业发展,对促进区域区块链技术创新生态引领的企业,经综合评定后,给予费用补贴,期限为三年,补贴额度为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25%。鼓励境外区块链相关企业和机构入驻区块链产业孵化器,经认定,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

  (三)拓展多领域场景应用

  9.打造自主可控的“区块链+政务”。深入推进政务区块链、一体化办公等数字化攻坚行动,推动数据标准化、资源化、要素化。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和审批流程上链,完善区块链平台功能,加强上链后的数据管理应用。

  10.支持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数据跨境流通。支持区块链企业以中国上海等地为枢纽,开展区块链+数据的跨境数据合作业务。鼓励企业“上链上平台”,支持企业使用区块链基础设施,对于使用区块链基础链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可给予上链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11.支持“区块链+”应用示范。面向全球征集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经综合评定后,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支持,同一单位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入选国家、上海市区块链重大应用场景建设的项目,经综合评定后,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资助金额,以不高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2.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相关企业和机构引进的区块链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推荐申报区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并在人才落户、阶段性住房、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人才合作,联合培养高水平复合型创新人才。

  1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发挥基金投资支持作用,徐汇科创投设立基金积极支持区块链相关企业发展。对成功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区块链相关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对于获得融资的区块链企业,经认定,可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补贴。

  14.支持举办区块链专业活动。鼓励相关区块链企业和机构策划开展投融资路演、成果推介、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开发者大会等主题活动。对引进举办或参与具有重大影响力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附则

  1.在享受本意见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3. 本意见规定的经批准、经评价、经认定等(以下统称认定),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认定条件和规范透明的认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4.本意见自2024年7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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