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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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21〕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6年6月印发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沪府发〔2016〕3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8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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