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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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沪府办〔202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把握完成节点,全力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实施。

  二、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监督,优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深入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三、各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本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十五五”市级专项规划(市政府决策的21项重点规划) 市政府相关规划编制部门 第二季度

2

制定加强统一政策发布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 第三季度
3 制定新一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一季度
4 制定中小企业服务提升行动计划 市经济信息化委 11月底前
5 制定大力提振消费行动方案 市商务委 第一季度
6 制定新一轮特殊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市教委 11月底前
7 制定全球科技伙伴计划 市科委 第一季度
8 制定深化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政策措施 11月底前

9

制定养老设施建设及运营方案 市民政局 11月底前

10

统筹调整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第二季度

11

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的政策措施 市司法局 11月底前
12 制定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案 市财政局 第一季度

13

制定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市规划资源局 第二季度

14

制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措施 11月底前

15

制定新一轮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第二季度

16

制定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行动计划 第二季度
17 制定新一轮扶持集装箱海铁联运的政策措施 市交通委 11月底前
18 制定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政策措施 市农业农村委 第三季度
19 制定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办法 市文化旅游局 11月底前
20 制定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计划 市卫生健康委 11月底前
21 制定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市应急局 第三季度
22 制定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政策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 第一季度
23 制定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市国资委 第三季度
24 制定新一轮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市体育局 11月底前
25 制定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 市医保局 第三季度
26 修订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若干意见 市地方金融局 第二季度
27 制定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市房屋管理局 第一季度
28 制定鼓励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政策措施 市人才局 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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