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2026版)》绿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上海市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2025年12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沪府发〔2025〕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2026版)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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