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主要内容 2008-10-15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在10月15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制定的《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必要条件。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减少能源浪费,是本市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本市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制定了《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控制车辆油耗
1、从2008年11月1日起,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停止使用环保不达标、高油耗的公务车辆,积极推进节能环保车辆的配备和使用。通过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减少公务车辆行驶里程,降低油耗。
(二)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1、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2、物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空调余冷(热),适时提前关闭中央空调系统。关闭办公楼公共部位如部分走廊、电梯厅和无对外办事窗口的大堂等处的空调。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及时关闭室内空调。
(三)降低照明能耗
1、行政机关办公、会议等场所今年内应全部采用节能光源,减少照明用电。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2、要在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和安保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及办公楼公共部位照明系统,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同时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照明。严格控制办公楼景观照明系统的开启时间和频率。对景观照明采取分区域分级别控制,日常只开放外滩等夜景旅游重点区域;一般节假日开放市级、区级重点区域,且亮灯时间一般控制在3小时以内;重大庆祝活动期间可全部开放。高温、冰冻、雨雪等用电高峰时段关闭所有的景观照明,以确保居民生活和生产用电。
(四)继续加强常用电器、公共设备节能
1、电脑主机、显示器、复印机、传真机以及带指示灯的接线板等办公设备和各类家用电器长时间不用,应及时切断电源,降低设备待机能耗;减少办公室内电加热饮水器数量。
2、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并在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五)倡导绿色消费
1、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绿色家用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等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产品。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
2、加强一次性用品减量化管理。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办公用品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沐浴露、洗发液等用品应逐步用大包装容器替代小瓶装。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通知》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组织协调工作,使节能成为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节能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通知》的详细内容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www.shanghai.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