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环节许可和监管职责有关情况 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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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11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徐枫介绍了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的许可和监管职责有关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市政府的决定,本市工商部门自6月1日起,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的许可和监管职责。为确保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本市各级工商部门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学习、加强培训、建章立制。市工商局已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两局职能分工调整和衔接问题达成一致,两局联合印发了有关文件,以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衔接和顺利过渡;并明确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的范围、基本流程等事项。6月1日起,各区(县)均已设立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专窗,正式受理相关申请。据统计,截至6月10日,全市工商部门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申请676户,受理咨询1928人次。

  此外,各级工商部门依法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积极向市民和企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工商卢湾分局在《食品安全法》实施首日,即查处了一例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案件,并调解经营者给予消费者以十倍的赔偿,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按照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通过整顿,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同时,工商部门将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日常规范化监管,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这八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五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七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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