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青少年工作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探索与实践等相关情况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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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月15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主任蔡忠介绍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青少年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探索与实践等相关情况。

  一、上海市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背景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发展。上海历来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近年来,上海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在净化社会环境、开展特色活动、关注特定群体、创新工作项目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动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大力推进社区青少年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03年8月,团市委下设成立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简称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将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服务全面纳入上海市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简称体系建设)。2004年2月,注册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市阳光中心)。作为职能部门,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运用社会化管理的思路和运作手段,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阳光中心等社团和青少年事务社工的相关专业服务,承担全市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维权保护等工作。

  目前,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上海户籍的16至25周岁,没有固定工作、不再继续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闲散青少年”、“边缘青少年”。截至2009年3月底,对全市16-25岁近55000名社区青少年,共开案14940个,结案10019个,个案服务208774人次;开展小组工作2314个,81272人次参与;开展社区工作16304个,379256人次参与;推荐面试122117人次、成功推荐就业11132人、学历培训14635人、技能培训7204人。

  二、工作开展以来的基本态势

  五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和团中央的关心支持下,上海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组织围绕“控制规模、有效管理、加强教育、切实服务、减少犯罪”的工作目标,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源头、着眼发展,坚持正面引导和服务,推动形成了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格局、新队伍、新方法和新成效。

  1、新体制——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团承接、社会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新格局

  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作为领导部门,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牵头协调作用,把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作为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市社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政策支持、舆论营造和对社团的考核评估等行使政府职能。如与市教委、公检法司等联合发布《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共同搭建政策平台;制定并组织实施《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评办法》,促进本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市阳光中心等社团努力提升自主运作能力,抓好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组织社工承接社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

  2、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团服务的机制,理顺了政府与社团的关系,是对新型社会管理格局运作机制的积极探索

  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通过与市阳光中心签订《政府(青少年事务)服务采购合同》,以项目化购买的方式,将政府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能交由社团承担,并依据《合同》加强对社团的指导、监督和评估。社团积极尝试以项目化方式承接其他政府部门的项目,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进一步提高社团的自主运作能力。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还指导市阳光中心等社团通过制定20余项管理制度,并完成了工作站(点)的标准化设计,力求用全覆盖的网络去服务流动着的青少年。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2007年6月,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在浦东新区挂牌成立。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根据社区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动机需求、兴趣爱好,开展了历奇辅导、深宵外展、彩虹中心、中途宿舍以及考察教育等项目,为广大社区青少年和来沪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

  3、新格局——通过动员社会多方参与,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初步形成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五年多来,募集社会资助共计3000余万元。与市慈善基金会合作开展“阳光下展翅”和“共享阳光”等慈善就业培训项目,资助了3600多名社区青少年和200多名来沪青少年;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合作举办了“e路阳光”——上海青少年网络成瘾综合矫治特训营;申请98万市禁毒基金开展“青苹果”禁毒教育计划;成立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发展基金(首笔吸纳200万元),建立100万元的“阳光社工关爱发展基金”;建立社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奇基地和见习基地等。截至2009年3月底,共招募3782名志愿者,在心理、法律、就业等方面累计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了133423小时的服务。摄制了一系列青少年事务社工专题节目,制作发布了一系列公益广告,五年多来,中央电视台等累计报道社区青少年工作5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新队伍——组建了一支遍布全市各区县、街镇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并着力推动其职业化建设和专业化发展

  五年多来,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指导市阳光中心和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通过实施职业资质认定、职业晋阶设计和薪酬制度改革等举措,保障了队伍的稳定,促进了社工的职业化发展,建立了一支近5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分布在全市19个区县社工站和204个乡镇、街道社工点。截至2009年6月,全市共有青少年事务社工486人,其中男性114人,占23.5%,女性372人,占76.5%;本科学历247人,占50.8%,大专学历233人,占47.9%;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118人,占24.3%,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的200人,占41.2%,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51人,占10.5%。

  5、新方法——借鉴吸收国内外最新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本土化的社会工作方法

  成立“市社工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督导委员会,为工作开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专业督导;编写了7本一套的《为了明天工程·社区青少年事务研究丛书》,近期对其进行了修订,出版了修订版,构建工作理论和方法体系。编写了《社会工作案例汇编》、《网络成瘾及其干预》等专题研究书籍和《社会工作导引》、《来沪青少年调研》等工作手册指导社工开展工作。先后开发完成了“社区青少年信息系统”、“社区青少年地理信息监控系统”,为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提供基础数据的支持。开发“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信息系统”,大大减轻社工的文案工作压力,同时系统还提供网上督导的功能,配合不同的权限,领导、专家和内部督导可以实时了解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收集工作决策参考信息,及时提供专业指导,提高社工工作效率。五年多来,通过组织上岗培训、骨干培训、赴港培训,制定并实施三年全员培训规划等,提高了社工的专业化水平。组建深宵外展队、网络脱瘾队、联校社工队等专项工作队伍,运用“网络脱瘾五步法”、“家庭治疗法”、“艺术疗法”等本土化专业方法,推出“阳光下展翅”、“共享阳光”、“小秦工作室”、“中途宿舍”、“历奇基地”、“冬日阳光”等品牌项目,有效地解决了青少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新成效——通过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实现了对社区青少年的全员覆盖和动态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五年多来,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的集中排摸和日常服务,摸清了社区青少年底数,实现了对该群体的全员覆盖和动态管理。社工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了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对他们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就业上扶持、行为上纠偏、心理上关爱、权益上保护,让他们感受到了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提高了他们的归属感和自信心,社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情况明显好转。从检察机关统计的2004—2008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变化情况来看,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除04-05年增长17.18%外,后三年分别下降了6.59%、25.43%和11.1%,呈不断下降态势;而来沪未成年人由于尚未纳入工作范畴,犯罪人数分别同比增长44.81%、29.06%、22.33%和-2.1%,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断攀升,从2004年的51.7%上升至2008年的76%。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是富有成效的。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1、服务对象目前仅限于社区青少年,亟须向不良行为来沪青少年和在校问题学生拓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员流动的加快,有越来越多的来沪青少年在上海工作、学习和生活。近几年,有关部门也组织青少年社工向这两个群体延伸服务,做了一些探索,效果也较好,但由于缺乏经费支撑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机制性保障,没有实现工作的广泛覆盖。

  2、社团自主运作能力还不够强,没有形成竞争性的服务市场

  社团在职业化、专业化和项目化运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体系建设形成竞争性服务市场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项目的开发、内部的管理、社工专业能力的提升、社工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针对当前体系建设新的意见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处理好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与阳光中心和独立出来的社团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3、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工作合力的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

  社区青少年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当前本市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涉及三条线:即综治、共青团和社团,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多头管理和缺位管理并存的矛盾现象;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缺乏定期、长效的沟通机制,社工与一线民警的信息沟通不畅,使得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较难及时有效地掌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拓展工作服务对象,有效服务重点人群

  对于来沪青少年、在校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必须加强研究,并把工作向这些群体延伸。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需要做到三方面并举:一要做好超前预防工作,通过发挥共青团的传统优势,以活动和项目为抓手,做好面广量大的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二要做好临界预防工作,即对有行为偏差的青少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最近,在市综治办的关心和推动下,即将召开一次社工联校工作的现场会,在全市民工子弟学校、民工同住子女比较集中的公办学校和三校(中职、中专、技校)这三类学校推开试点,为做好来沪青少年和在校问题学生的超前预防和临界预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要做好再犯预防工作,对已被政法机关处理或者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特别是以在缓处和诉前考察等环节的青少年为着力点,做好跟踪服务。未成年人观护体系的试点推开,为做好这块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抓手。

  2、理顺政府社团关系,推进社团自主运作

  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将主要行使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筹集资源和考核评估等职能,通过完善购买服务合同的制订、考核、评估机制,更多运用契约化方式,推动社团加强能力建设,增强自主运作能力。同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强化项目化运作,探索实施购买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建立一个适度开放、有序竞争的体系,以此吸引、培育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服务于广大青少年的发展需求。从社团来说,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使自身运作更为科学和规范,逐步摆脱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依赖。其次,要注重项目化运作,通过项目获取更多的工作资源和社会资金,从而更好地实现社团的独立运作和发展。再次,要提升社团的职业化发展、专业化建设和社会化运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工的职业素养,加强社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不断扩大社区青少年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工作对象的有效性。

  3、加强职业化建设,促进专业队伍可持续发展

  社工专业化建设的基础是稳定的队伍,而队伍稳定的关键在于科学的职业设计和与之配套的较为合理的薪酬保障。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将抓住深化体系建设的契机,全面推进社工的职业晋阶和薪酬改革工作。通过合理的职业发展设计,营造良性发展氛围,积极倡导“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一定的待遇留人”,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主导,指导阳光中心和中致社建立行业薪酬体系,为社工科学设置成长阶梯,以此稳定专业队伍,为专业化建设夯实基础。同时,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在维稳工作中的作用,要做到人员数量体现科学性、人员配备体现合理性、人员培训体现专业性、人员流动体现有序性,最终打造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准一流、结构科学合理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

  4、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深化体系建设若干意见》明确了综治、共青团和社团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把责权利统一了起来,最近,市委又同意成立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这些都为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下一步,团市委、市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将在《意见》的框架下,依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社区青少年就学、就业、生活救助、心理健康、权益保护等问题和需求。特别是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和劳动、青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在长宁、黄浦等区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社区青少年工作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源的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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