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专题发布会介绍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制订及实施情况 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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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月19日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海事局副局长常富治介绍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制订及实施情况。

  2007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2007年第18号《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颁布实施我国的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9号《关于延长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日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为四年。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确立了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任务,并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部分进一步明确:研究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的航运支持策,提高我国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施国际航运相关业务支持策。将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策的执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由此,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成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提升国际航运企业竞争力的国际航运发展支持政策重要内容。

  “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实施两年半以来的效果评估

  1、直接效果

  增加了五星旗国际航线船舶登记艘次、船舶吨位和运力,扩大了我国船队规模。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4月21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外国籍船舶清单。四批共计有50艘船舶通过了财政部的审批,其中31艘船舶已作为中国籍船舶办理了船舶登记手续(包括上海海事局辖区20艘、天津海事局辖区11艘),还有19艘船舶正在申办中(包括上海海事局辖区13艘、天津海事局辖区6艘)。新增的特案免税登记船舶50艘,占中国籍国际航线船舶艘数4.9%,为我国新增总吨1907118,占到现有总吨量的10%以上。截止2009年12月底,中国籍国际航线船舶(包括现有登记的特案免税船舶在内)共计1071艘,合计总吨1900多万,其中在上海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为311艘次,合计总吨近708万,占全国总量的37%。

  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特案免税登记船舶统计数据

单位:艘             截止2009年12月底

 船籍港

全国

中国上海

中国天津

已通过财政部审批船舶

第一批

25

19

6

第二批

5

4

1

第三批

14

5

9

第四批

6

5

1

合计

50

33

17

已办理中国籍登记船舶

31

总吨:644633

20

总吨:300230

11

总吨:344403

在申办中特案免税船舶

19

13

6

  2、辐射效应

  登记船舶增多会增强港口集、输、运能力。同时,一些船舶交易中介、船舶金融、保险以及相关辅助服务产业均会将公司迁入船舶注册地,从而带动注册地的航运业整体发展,从资源配置、就业、人力资源培育与聚集等众多方面来产生航运产业辐射效应。

  3、制约因素

  特案免税登记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和船舶营运环境的限制,使得其吸引回归的船舶数量有限。主要体现在:(1)审批流程繁琐。特案免税政策仅在进口环节给予适用船舶以税收方面的优惠,在程序上仍视为进口,因此审批流程过于繁琐。(2)适用和实施范围有限。包括出资人范围的限制(民企境外资本被排除在外)、船种船龄的限制、海关监管等。(3)营运环境与航运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差距。包括缺少优惠的财税政策、良好的航运融资环境、成熟的船舶保险业市场等。

  下一步推进计划

  1、推进上海国际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相关政策与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对接

  利用位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的有利政策环境,增加对流失的中资国际航运外国籍船舶回归的吸引力,促进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实施。

  2、特殊船舶登记制度规划

  特殊船舶登记制度将立足于上海国际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从维护国家利益、促进航运金融发展、提高航运企业经济效益等多赢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划。该制度规划将主要研究解决船舶融资、航运补贴、航运企业设立、船舶保税登记、船员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有效壮大中国籍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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