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三个配套制度下月出台 2005-01-26
字号:

  在1月25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平介绍了即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上海市行政许可办理规定》、《上海市监督检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规定》等三件规章的情况。

  刘平说,研究建立与行政许可相关的配套制度,一直是本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点工作之一。从2004年初开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相关的八个配套制度的课题研究。经过反复研究,并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征询公众意见,书面听取了29个行政部门和19个区、县政府的意见,以及征求了市人大、市高级法院等机关的意见后,《上海市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三个配套制度出台实施的条件已成熟,这三个规章前不久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月1日起开始实施。

  刘平介绍了这三个规章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他说,起草三件配套规章总的思路,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结合上海行政管理的实际,突出体现高效便民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精神。对《行政许可法》确立的相关制度,一是进行细化,二是进行补充,对《行政许可法》已有明确规定的,不照抄、不重复,需要细化、补充的,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并且细化、补充的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使之更具有操作性,通过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促进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