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本区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提升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和内涵,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水平,为儿童提供全面、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建设好青浦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基地建设作为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抓实抓细,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 组长:胡炯 |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
成员:郭晓虎 | 区卫生健康委预防科负责人 |
徐丹凤 | 区卫生健康委家发科科长 |
沈利群 |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
吴伟荣 | 区卫生健康委计财科科长 |
杜春玲 | 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副院长 |
龚伟明 | 区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
蒋利芳 | 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建设
区卫生健康委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区卫生健康委各相关科室落实关键环节管理,对基地建设进度和质量、经费管理和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加强督导检查;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作为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联合建设单位,按照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验收标准,做好场地建设、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提供优质服务等;区妇幼保健所为业务管理机构和联合建设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基地建设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督导评估和规范管理等,做好上下沟通联动。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联合建设单位,辅助做好基地建设,开展相应的儿童早期发展促进指导服务。
三、制定计划,加强运行管理
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工作节点及可量化的工作指标,根据业务需求优化基地设置,建设完善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请区妇幼保健所和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7月5日和9月20日前将基地建设情况报送至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请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和10月底,将基地建设情况总结材料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
四、对标对表、确保工作成效
请各单位对照沪卫妇幼〔2019〕10号《关于本市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中的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及沪卫妇幼〔2020〕5号《关于加强本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中的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2),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
2.上海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验收标准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号